金石滩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不锈钢垃圾转运箱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石滩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不锈钢垃圾转运箱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金石滩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不锈钢垃圾转运箱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8年02月08日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金石滩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不锈钢垃圾转运箱采购项目品目货物/其他货物/垃圾容器 采购单位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石滩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行政区域金州区公告时间2018年02月08日 15:09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8年02月08日 08:30 至 2018年02月14日 16:30招标文件售价¥300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大连开发区金马路201-3-301开标时间2018年03月07日 14:00开标地点大连开发区东方大厦8楼会议室预算金额¥105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高永燊项目联系电话0411-39204595采购单位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石滩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采购单位地址大连金石滩采购单位联系方式279075756@qq.com代理机构名称大连金石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大连开发区金马路201-3-301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411-39204595
大连金石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石滩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金石滩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不锈钢垃圾转运箱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金石滩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不锈钢垃圾转运箱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STZD-2018-0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永燊 项目联系电话:0411-3920459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石滩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大连金石滩 联系方式:279075756@qq.com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大连金石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0411-39204595 代理机构地址: 大连开发区金马路201-3-301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大连金石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石滩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金石滩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不锈钢垃圾转运箱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JSTZD-2018-07 二、招标内容: 采购50个不锈钢垃圾转运箱(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注:1.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采购预算:105万元(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供货能力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供货商;且营业执照上具有环保设备用品、设施或环卫设备设施或国内一般贸易的经营范围; (二)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三)外地投标人须具有在大连市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2018年2月8日起至2018年2月14日止每天8:30—11:30、13:00—16:3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大连开发区金马路201-3-301。 五、报名要求: 投标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售后服务证明材料原件(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副本、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携带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双方公章的委托协议)及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六、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七、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2018年3月7日13:30至14:00(北京时间),在大连开发区东方大厦8楼会议室。 八、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2018年3月7日14:00(北京时间)。 九、开标时间与地点:2018年3月7日14:00时(北京时间)在大连开发区东方大厦8楼会议室。 十、招 标 人: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石滩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 十一、招标代理人:大连金石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高永燊 电 话:0411-39204595、13840858856 地 址:大连开发区金马路201-3-301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供货能力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供货商;且营业执照上具有环保设备用品、设施或环卫设备设施或国内一般贸易的经营范围;(二)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三)外地投标人须具有在大连市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2月08日 08:30 至 2018年02月14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大连开发区金马路201-3-301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3月07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3月07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大连开发区东方大厦8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