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1、将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P4第5、投标人资格要求第①条改为:①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贰级(含)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招标文件中所有涉及对投标人资质要求的,均以以上修改为准。 2、将招标文件P28第4)、5)条修改为: 4)《信誉评审计分表》序号“3”中“企业通过安全认证”:园林绿化招标项目企业通过的省、市级安全认证统一都不予计分。5)《信誉评审计分表》序号“4”中“企业信用加分”:园林绿化招标项目企业通过的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统一都不予计分。3、将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投标人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删除。4、招标文件中所有的“安全员需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要求删除,拟任安全员只需提交安全员岗位资格证书。5、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延期至:2016年5月9日上午9:00时。
长沙市芙蓉区园林管理局 201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