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为适应国家税制改革要求,满足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后建设工程计价需要,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6〕4号)等文件要求,定于2016年05月03日下午14:00时开标的新仓镇朝阳路、勤学路绿化提升工程,投标单位应根据上述文件精神,在报价时自行考虑风险。在后续工作中,亦可能按照(建建发[2016]144号)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调整的通知作相关调整工作。
平湖市新仓农业水利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嘉兴市华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