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现就圭塘河生态引水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一标段有关问题澄清答疑如下:一、 该项目四个标段的信用评分标准怎么不一致?答: 以本项目一标段补充通知一为准。二、 招标文件第14页投标人须知10.1中:投标人近 3 年内(指 2013年9月~至今)必须成功完成过 1 个 合同金额≥2000万元的泵站、水电站或水闸工程 施工业绩(类似工程业绩应附施工合同和有管辖权的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工证明材料或竣工、完工验收文件的复印件)。按“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中规定,单位工程验收工作组应由项目法人、勘测、设计、监理、施工运行管理单位的代表组成,不存在由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材料。答:以本项目一标段补充通知一为准。三、 原招标文件及补充通知一与本答疑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为准。
长沙市雨花区农业林业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