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发区科技综合体;盂城驿景
关于开发区科技综合体;盂城驿景区;文游台景区、当铺景区和王氏纪念馆景区物业服务项目的变更公告
发布日期:2016-10-26
各相关供应商:
高邮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开发区科技综合体;盂城驿景区;文游台景区、当铺景区和王氏纪念馆景区物业服务项目(GYZCG-201630号)作如下变更:
1、评分标准中“2013年以来,投标人公司受到省、扬州市、高邮市主管部门表彰的,分别得1.5分/1分/0.5分,此项可以累计加分,最高得2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在现场备查,无原件的不得分”变更为“2013年以来,投标人公司受到省、市、县主管部门表彰的,分别得1.5分/1分/0.5分,此项可以累计加分,最高得2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在现场备查,无原件的不得分”
2、评分标准中关于提供本市退伍军人就业的均变更为提供本地区退伍军人就业。
3、一标段五、_科技综合体物业项目人员需求中“人员条件:派驻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专科以上学历(含专科),有担任3年以上项目负责人的经历,持有上岗证,退伍军人,30-45岁。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协调能力。确定实际派驻并组织管理,如不能派驻则视为违约。”变更为“人员条件:派驻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专科以上学历(含专科),有担任3年以上项目负责人的经历,持有上岗证,30-45岁。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协调能力。确定实际派驻并组织管理,如不能派驻则视为违约。”
4、三标段保洁范围及服务内容中“⒋投标人自行对现行社会用工成本等服务成本,进行社会调研,自行承担在承包区作业服务过程中潜在的经营风险。必须按照《劳动法》和扬州市的有关规定,月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扬州市区最低工资标准并全员缴纳社会保险,否则报价无效。”变更为“⒋投标人自行对现行社会用工成本等服务成本,进行社会调研,自行承担在承包区作业服务过程中潜在的经营风险。必须按照《劳动法》和相关规定,月工资标准不得低于高邮市最低工资标准并全员缴纳社会保险,否则报价无效。”
5、开标时间不作变更。
区;文游台景区、当铺景区和王氏纪念馆景区物业服务项目的变更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