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10.1.1“类似项目”中“招标工程主要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施工合同复印件及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的竣工验收备案表;非招标工程以同时提供施工合同复印件及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的竣工验收备案表。”现修改为:“招标工程主要业绩应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竣工验收资料(适用专业工程招标)】;非招标工程应同时提供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竣工验收资料(适用专业工程招标)】”。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延期至2017年4月7日10时30分,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相应顺延。 本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若本通知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通知为准。
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17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