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回县民族大道北段和大桥路南段道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补充公告及答疑
各投标人: 招标人现对隆回县民族大道北段和大桥路南段道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及投标人的疑问进行澄清补充说明,本项目补充、修改、澄清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1、问:已发布工程量清单单位工程“不可预见费”中1.011707007001不可预见费(预备费)单位“项”工程量“1”,F.4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中不可预见费单位“项”暂估单价为“1元”,但F.1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中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为2401224.00元,请问暂估单价是否有误? 答:已发布工程量清单单位工程“不可预见费”中1.011707007001不可预见费(预备费)单位“项”工程量“1”,F.4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中不可预见费单位“项”删除暂估单价中“1元”,F.1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中材料(工程设备)暂估总价为2401224.00元。2、问:已发布工程量清单没有项目特征,请提供项目特征 答: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已发布到《隆回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网上,请各投标人从《隆回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网上下载。3、问:招标文件第154页:(7.9)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证书真伪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7.10)省外企业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查询网址及结果省内企业是否无须响应这两条要求?答:按招标文件执行。4、招标文件第19页“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1.4.3第(12)条“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基本账户被有关执法机关冻结过的;”修改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等情形并受到行政处罚的;”5、招标文件第156页“九、承诺书”中第3条“我方目前生产经营状态正常,没有被责令停业、没有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情形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近三年未被执法机关冻结过基本账户。”修改为“我方目前生产经营状态正常,没有被责令停业、没有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情形。”6、“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17年6月30日16:00时前”,修改为“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17年7月3日16:00时前”7、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7月3日9时00分,地点为隆回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修改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7月5日9时00分,地点为隆回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隆回县工业园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0一七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