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湖路(清水路-阜埠河路)道路工程第一标段(K0+000~ K1+500)10kV电力埋管工程补充公告各投标人: 本招标项目质量保证金按《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建质[2017]138号文)的规定执行,本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相应条款作如下修改:1、“14.1竣工结算申请b条款”修改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二年期满、竣工资料齐全并完成移交且工程完成全部结算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工程结算款的97%(剩余3%的工程结算款作为质量保证金)。”2、“15.3质量保证金第(3)条款”修改为“按三审结算总额的3%预留质量保证金”3、“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2)条款”修改为:“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三审结算总额3%的质量保证金”4、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延期至2017年8月1日9时00分,开标地点不变。 湖南湘江新区市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