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县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
招标公告补充通知(一)
项目编号:SGTHOOG17105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2017年8月10日所发龙江县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进行如下补充:
1.原招标文件附件三评审、评分标准中资格审查第4项,近3年已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合同工程完工证书或工程竣工证书副本、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有关验收结论)。变更为近5年(2013年~2017年)已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
2、原招标文件附件三:评审、评分标准中项目管理机构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及业主证明,变更为提供项目业绩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
3、原招标文件附件三:评审、评分标准中用于本工程的流动资金要求,流动资金达到50万加0.5分,每增加50万元加0.5分,满分为3分:流动资金证明以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出具得可用于本工程的流动资金证明为准。且至少保证在本项目自公告截止时间至开标截止时间段内有效。如数额出现变化,评标时以该时段内得最低流动资金数额为准。变更为流动资金达到50万加0.5分,每增加50万元加0.5分,满分为3分:流动资金证明以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出具得可用于本工程的流动资金证明为准。(2017年8月18日-2017年9月1日时间段内有效)。如数额出现变化,评标时以该时段内得最低流动资金数额为准。
4、原第三标段工程量清单第二项水源工程
农用井井管安装(50-100m)m440
农用井井管安装(50-100m)m280
变更为
农用井非滤水管安装(50-100m)m440
农用井滤水管安装(50-100m)m280
水箱及基础(水箱为定型不锈钢水箱100m3),水箱为购置的成品,而非现场焊制,水箱基础应按给定的设计图纸的工程量进行价格分析。
5、投标人提供的所有佐证材料开标时必需提供相应原件。
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他内容不变,具有对投标人和招标人约束作用。
特此通知。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龙江县水务局
电 话:0452-5823382
招标人:龙江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 联系人:姜君
电 话:13796252111
招标代理机构:天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0452-6175063
电子邮箱:ssss804230101@163.com
日期:2017年8月14日
天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