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崇义县城市管理局对微光智能路灯项目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经采购人确认,现对2017年08月16日发布的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就有关事项变更如下:
一、投标货物与招标要求的符合性(30分):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0分,货物及采购项目需求中有任何一项负偏离均得0分。
现变更如下
一、投标货物与招标要求的符合性(30分):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0分,部分满足得15分,不满足得0分。
此变更公告为《询价采购公告》、《询价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公告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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