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远县大桥镇红色景观特色路灯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答疑
问:1、技术标部分48分,样品灯具30分,根据投标人提供样品的外观、质量、尺寸、颜色等方面进行综合比较;完全一样得30分,近似得0-10分差异较大的或不提供样品的不得分,提供样品不全面或不符合要求的评委酌情减分。资信标中投标人综合实力只占22分,技术标中产品质量保证只占8分,路灯的每个零部件都至关重要缺一不可,不单单是灯具,光源、灯杆、电缆等,灯具只是整个路灯组成的一部分而不是全部,灯具样品的分值比投标人的综合实力和产品质量保证分值还要高不合理。
答:针对本次采购路灯的红色景观特色路灯理念,路灯的外观、质量、尺寸等很重要,所以技术标作为关键部分分值比资信、商务部分大,且本次本次招标文件资信、技术、商务部分的分值在合理范围内设置,并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2、根据投标人提供样品的外观、质量、尺寸、颜色等方面进行综合比较;完全一样得30分,近似得0-10分差异较大的或不提供样品的不得分,提供样品不全面或不符合要求的评委酌情减分。尽管招标文件12.2投标书二(技术标)中4路灯灯具样品3只允许有正负5CM偏差而说明要求26备注:开标时需要携带本招标文件效果图中路灯灯具样品3只,否则视为废标处理。招标文件效果图上面标有长和宽的具体尺寸第一:这样要求前后矛盾,一方面允许有偏差,一方面要求提供效果图上长和宽一样的样品。二这样用专利灯头来加分而且分值设的比投标人综合实力产品质量保证的分值还要高。倾向性太明显
答:招标文件P8页要求携带样品灯具3只,招标文件P12页“(4)路灯灯具样品三只(附件1)(允许尺寸正负5cm偏差)”,此处很明确具体评审灯具样品时允许正负5cm偏差,并不存在前后矛盾和专利样品的说法;
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问:3、是不是只要提供高于招标文件上灯具所规定的长和宽任意一款灯具样品都视为合格样品那
以上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答:文件在样品评审这一部分有允许正负5cm偏差的要求,并不是说只要提供高于招标文件上灯具规定的长和宽任一款灯具都视为合格样品。针对本次特色路灯采购特点,本次路灯采购为综合评分法,在资信、技术、商务部分均设置了合理的条件和分值。并不存在资信、技术、商务条件不相适应的情况;
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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