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13932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江苏 |
工程名称: |
江苏扬州高邮市卸甲镇文化广场工程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工程编号: GYS201105008
工程名称 :高邮市卸甲镇文化广场工程 招标人名称 :高邮市卸甲镇村建环保服务中心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财政 工程地点 :高邮市卸甲镇政府大楼对面 标段编号 :GYS201105008001 标段名称 :广场和绿化等工程 发包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估算价(万元) :550 计划发包时间 :2011-5-28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1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和园林绿化工程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市政公用工 其他条件 1、 高邮市卸甲镇文化广场工程 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高邮市卸甲镇村建环保服务中心,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自筹 ,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报名。 2、 江苏中建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工程地点:高邮市卸甲镇政府大楼对面 工程内容: 广场和绿化等工程施工 质量标准: 合格 招标控制价:约550万元(以发放的招标控制价为准)计划开工时间: 2011年5月28日开工,2011年9月6日竣工(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开工令为准),总工期100天。 4、本次招标工程为1个标段,标段内容:广场和绿化等工程施工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必选合格条件为:(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和园林绿化工程三级(含)以上施工资质,或者由以上资质单位组成的联合体;(3)拟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4)企业江苏省信用管理手册;(5)企业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6)拟派项目经理无在手工程。 6、申请人应具备的可选条件为:/ 7、报名申请人于 2011 年 5 月 17 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00 分,下午15时 00 分至 17 时00分,到 高邮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参加投标报名。 8、申请人报名时应提供所在地检察部门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记录档案告知函》,报名时不能提供的,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时必须提供,不接收查询或未提供告知函的视为资审不合格。 9、报名时须携带下列材料: ①报名申请书原件(报名申请书格式到扬州工程建设信息网下载);②单位介绍信;③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必选合格条件的复印件;④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复印件;⑤报名经办人和拟派注册建造师与报名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由当地劳动部门出具的单位为其正常缴纳近6个月来(以公告时间为准)的劳动保险手册、劳动保险证明或劳动保险金单的复印件(报名时提供原件核实);⑥项目经理无在手工程证明。以上材料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公章。资格审查的方法详见预审文件。 10、各投标单位应在扬州工程建设信息网上自行维护自己企业库,以便及时报名。报名前各单位应登录网站:http://www.yzcetc.com/,点击“扬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网上申报系统”,自行维护本单位的相关资料。 公告信息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是指在投标文件能够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不高于招标人设定的投标最高限价的投标人中,评审出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人,但被确认为投标报价低于其企业成本的除外。
1、技术文件的评审:技术文件评审分为可行与不可行,只定性,不作相互比较,对不可行的技术文件判定按以下原则进行:
⑴与发包工程实际情况不符;
⑵违反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的;
⑶按照投标人技术文件的措施和方法进入施工后预计会出现质量或者安全事故;
2、经认定为不可行的技术文件,评标委员会应要求投标人进行书面答辩,被评定为不可行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视为无效,不再进入评标程序。 |
报名期限: | 2011/5/11至 2011/5/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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