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13983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辽宁 |
工程名称: |
辽宁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渤海明珠观景台照明工程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渤海明珠观景台照明工程已由以关于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渤海明珠观景台照明工程的立项批复营开发改投资[2011]7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工程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增设入口处主照明灯具、各方向桁架内外侧主照明灯具、照明回路及控制系统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渤海明珠观景台。 2.2工程规模:增设入口处主照明灯具、各方向桁架内外侧主照明灯具、照明回路及控制系统结构: 跨度:层数:其他: 2.3合同估算价为480.00万元。 2.4招标范围: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渤海明珠观景台照明工程施工招标。 2.5工期要求:2011年06月16日开工至2011年07月05日竣工,计划工期20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业绩,具备级信用等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项目经理证三级]级注册建造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在满足法律法规规定以外,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3.3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不要求提供设计资质 。施工招标要求提供设计资质的,且仅为深化设计。 3.4其他条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证(注册建造师证)(以上证件需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外埠进辽宁省的施工企业开标前必须到辽宁省住建厅办理备案。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05月12日至2011年05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 时至11:30 时,下午13:00 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世纪广场西侧招标办五楼综合科)或指定网站www.lnzb.cn报名。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 1、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9.00万元; 2、投标保证金可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现场缴纳,也可通过网银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 3、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须出示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交纳凭证。投标人未能够按时前提供缴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05月12日至2011年05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 时至11:00 时,下午13:30 时至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按照网上获取的相关程序持密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获取。不具备网上支付或下载招标文件条件的地方,投标人应持单位介绍信在辽宁金标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电子文档图纸除外。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06月08日13时30分,地点为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 6.2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本次注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金标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绿色时代西区北三商网16邮编: 115007 联系人: 连坤 电话: 0417-2286665 |
报名期限: | 2011/5/12至 2011/5/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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