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25535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安徽 |
工程名称: |
安徽绩溪县人民法院室外铺装、绿化景观工程施工招 |
工程简介: |
招标编号:xc20110182
发布日期:2011-5-18 绩溪县人民法院室外铺装、绿化景观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绩溪县人民法院室外铺装、绿化景观工程已由 绩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投资[2008]78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绩溪县人民法院,建设资金来自申请国家资金补助和地方配套解决,招标人为绩溪县人民法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绩溪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工程的室外铺装、绿化景观项目,铺装面积约5000平方米,绿化面积约2700平方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能力。目前在国内各市县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且在近二年内无骗取中标、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和无拖欠农民工资不良记录。安徽省以外企业需到宣城市政务中心住建委窗口办理进皖备案方可参加报名,安徽省内宣城市以外企业在开标前需到工程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施工招投标备案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 3.2本次招标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叁级项目经理,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本工程投标的企业请于2011年5月18日至2011年5月24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分至11:30分,下午15:00分至17:30分,由本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如有)和本公告规定的其他资料到绩溪县招投标中心(绩溪县华阳派出所隔壁)报名,同时购买招标文件。 4.2报名需要携带的资料: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报名人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拟派本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原件)(同时准备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红章留存一份)。 上述要求携带的证照必须齐全、有效,缺一不可,否则将被拒绝报名。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留存。不接受非投标企业单位人员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同报名时间、地点。招标文件300元/份,图纸和清单光盘100元/份,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6月7日9时,地点为绩溪县招投标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黄山双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63-8160311 招投标中心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63-8166637,8156711。 |
报名期限: | 2011/5/18至 2011/5/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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