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31869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天津 |
工程名称: |
开津宁河现代产业区次干路一、次干路五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报建编号:1222104120090051 招标备案号:12172011054002 施工招标公告(延期)津建交宁河施工[2011]0502(延2) 延期原因:截止到报名时间为止,报名家数不足三家。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宁河现代产业区次干路一、次干路五绿化工程 已由 宁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宁发改投(2010)97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市宁河县兴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9700000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众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市宁河县兴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工程为“宁河现代产业区次干路一、次干路五绿化工程”,本次招标共1779根。 2.2 工程建设地点:宁河县造甲城镇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一标段:本工程为“宁河现代产业区次干路一、次干路五绿化工程”,本次招标共1779根。招标范围为建设单位所发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2.4 工期要求:2011年06月29日 至 2011年10月13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 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 , 资格: 投标人除需具有符合本工程要求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还须具有农民工工资缴存凭证或2008年度天津市优秀诚信施工企业荣誉证书,外地进津企业还应具有进津备案通知书。以上证件均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 3.3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在报名时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 宁河县工程建设交易服务中心(天津市宁河县芦台镇光明路72号)联系电话:15332087141报名。 4.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1年05月27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1 年5 月23 日 至2011 年5 月27 日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1年05月30日至2011年06月03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0 分 至11 时0 分, 下午 1 时0 分 至5 时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获取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15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待定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3 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不邮寄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无时限 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市宁河县兴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赵仲春(印鉴) 办公地址:宁河县芦台镇光明路62号邮政编码:300000 联系人:崔新刚电话:69512628 传 真:0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众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刘俊峰(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220号慧谷大厦918 邮政编码:300190 联系人:王美怡电话:022-87631171、72、73转816 传 真:87631171、72、73转800 日期:2011 年5 月23 日 违法违规举报: 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宁河县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受理负责人:张占志电话:69570911传真:69570911电子邮箱:beijing3023@126.com 受理单位地点:宁河县芦台镇光明路72号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监察局驻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建交中心监察组受理负责人:张佩生、王刚、杜青电话:24538760、24538758、23673285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一楼 |
报名期限: | 2011/5/23至 2011/5/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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