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编号: | 1330450 |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 地 区: | 湖南 |
| 工程名称: |
湖南湘潭市湖湘公园二期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
| 工程简介: |
招标编号:LYZB—1205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湘公园二期建设项目已由湘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潭发改投【2012】23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部。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湘潭市园林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湘潭凌云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湖湘公园二期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湘潭市城市中心区 2.3 规 模:详见施工图,包括土方地形整理;公园道路;园林景点;锦程大道提质修缮;公园入口;游客服务中心、游船码头建设;公共设施:亮化、给排水、环卫、警示牌、指示牌、健身器材、厕所等;绿化工程及其他。计划投资4900万元。 2.4 施工工期:15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第279号令和建设部80号令及《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相关规定执行。 2.7 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所含全部内容,含全部单位工程和分部分项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壹级以上资质或城市园林绿化壹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不作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市政公用工程或相关专业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园林绿化专业项目经理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园林绿化项目经理不要求B证)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符合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规定。 3.4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公示期内向招标人交纳人民币1000万元的建设准备金用于本项目建设,建设准备金按工程建设要求分次无息退付。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湘潭市以外的投标企业来潭进行投标活动,必须按照潭建办发【2009】169号文件办理备案(详见http://www.xtcin.net/article/detail.jsp?lmbh=286&N_ZYBH=420)。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参照湘建建〔2010〕318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II。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湘潭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投标备案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2年11月19日9时30分。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从2012年10月29日~2012年11月2日17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湘潭建设信息网http://www.xtcin.net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到招标人处购买图纸。也可以到湘潭凌云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获取纸质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逾期不予受理。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湘潭建设信息网http://www.xtcin.net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2年11月19日9时30分,地点为湘潭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105室(湘潭市雨湖区大湖路63号)。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同时接受湘潭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湘潭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的行政监督。电话:(0731)58262625。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 所有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潭建招【2010】2号文件要求进行投标保证金账号备案(详见http://www.xtcin.net/article/detail.jsp?lmbh=287&N_ZYBH=1329)。 10.2 中标人在中标后公示期内必须向招标人指定账户交纳人民币1000万元的项目建设准备资金,否则招标人视为中标人放弃中标。 10.3 工程款支付:本项目工程款按5:3:2支付,即工程竣工验收交付后支付至工程建安合同价的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满一年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工程结算价的80%,满两年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余款。 10.4 各单位不得采取挂靠、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手段,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如果中标,中标一律无效,并赔偿业主的全部损失。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湘潭市园林管理局 地 址:湘潭市雨湖区车站路160号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13975224823 招标代理机构:湘潭凌云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湘潭市芙蓉路9号怡景财富广场9128室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13975251555 传 真:(0731)53283537 邮 箱:18456154@qq.com |
| 报名期限: | 2012/10/29至 2012/11/2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