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34485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四川 |
工程名称: |
四川长宁县竹都公园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项目编号:20110524C8 一、本项目经长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长发改固【2010】36号批准建设,比选方案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2011011号。本项目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只有报名参加了比选,并被随机抽取到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才有资格被比选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项目业主) 长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项目名称 长宁县竹都公园改造工程 建设地点 长宁县 实施时间 120日历天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公园占地面积60亩,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道路600米(道路宽6米,车行道2×3.0米),新建休憩亭3座,改造绿地面积40亩(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建设资金 县财政资金 其他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施工1长宁县竹都公园改造工程施工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园林绿化专业承包叁级资质。 (3)其他要求: 1、近三年内完成1个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且无因申请人违法或不巧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 2、若比选申请人选择A方式提交保证金,请在银行回单备注栏上注明“长宁县竹都公园改造工程比选保证金”,并将银行转账单、本公司基本开户许可证于报名截止前传真至比选人。 3、拟派执行本工程项目施工的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的应具备相应资格证书。 4、关于委托代理人的要求:比选申请人在该次比选活动中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含领取比选文件的被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本公司人员,并与参选书中所承诺一致,否则视为不实质响应比选文件要求 。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收费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11年05月24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1年05月27日15时 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长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开户银行:四川长宁竹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竹都支行 账 号:88150120066456127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4)比选人将根据合理低价的原则确定中选人。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比选最高限价的85%作为基准值。凡低于基准值中选的,中选人在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选价净价与基准值之差额2倍的差价履约现金担保。 (5)报价要求。比选人可以要求比选申请人实行一次性报价或二次报价。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报价的具体要求见表三。 (6)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最高限价、比选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 合同段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最高限价比选保证金备注施工1C.预算控制价下浮一定比例报价二次报价138.526 最高限价和比选保证金单位为万元。 六、随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即北京时间2011年05月30日10时0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长宁县政务中心二楼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随机抽取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活动,从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选择3个比选申请人参加评比。 (2)抽取方式。采用A、B、C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对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按其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比选人只在报价最低的9个比选申请人中进行随机抽取;采用D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在所有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 七、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全称):长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 址:长宁县长宁镇安宁路1段88号邮 编:644300 联 系 人:刘先生、田先生联系电话:0831-4630207、13909094332 传 真:0831-4622932 |
报名期限: | 2011/5/24至 2011/5/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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