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350654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江苏 |
工程名称: |
江苏扬州市疏港公路景观绿化工程(BT项目)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招标序号:宝招公字2012-H-087
1、江苏振宜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疏港公路景观绿化工程(BT项目)已经宝发改审批字(2011)89号文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政府拨款 ,现已落实。现就本工程施工通过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
2、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白田南路至淮江复线路段 (2)工程规模: 3880M (3)投 资 额:约2300万元 (4)工 期: 150日历天 (5)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6)付款年限:投资回收期五年 4、本招标工程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本工程为一个标段,招标内容为疏港公路景观绿化工程(BT项目)施工。 5、报名条件 ⑴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和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⑵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或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 ⑶项目经理无在手工程(县外企业提供当地建设行政监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经理无在手工程证明)。 ⑷报名前投标单位应登录网站:http://www.yzcetc.com/,点击“扬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网上申报系统”,自行维护本单位的相关资料,用户名为本单位的全称,初始密码为本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号,请在登录进页面后尽快修改密码。企业库中没有的单位可自行新注册后维护自己的相关信息,注册时用户名请使用单位全称。所有信息请如实填写和上传,填写完毕在确认无误后提交审核。数据库维护操作指南可到http://www.yzcetc.com/的“下载园地”的“扬州招投标管理系统”里下载。 ⑸无检察机关不良记录(报名后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到检察院查询)。 6、报名要求 (1)报名方式:投标单位委托代理人到宝应招投标交易中心(叶挺东路53#-2招投标中心二楼报名处)报名。 (2)报名时需提供: 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②工程施工承包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③项目经理(建造师)资质证书及项目经理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县外企业提供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经理无在手工程证明);④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⑤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原件及复印件;⑥以上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⑦法人授权委托书(县外企业须经当地公证部门公证,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正式人员);⑧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须提供项目经理及代理人近六个月(2012年4月-2012年9月)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且要求有单位名称及代理人姓名并加盖社保部门红章,委托代理人养老保险手册不作为有效证明);⑨资料统一装订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无需单独提供。 (3)各投标申请人(潜在投标人)从“扬州工程建设信息网” ,网址www.yzcetc.com.上资格预审文件中自行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7、投标报名时间:在 2012年11月12日14:30时至17:30。同时报送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8、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惩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等满足招标公告要求;(5)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6)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无在手工程;(7)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12年4月-2012年9月投标人为经办人、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的;(8)投标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的;(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0)无检察机关不良记录。请凭已交纳的投标保证金转帐原件于2012 年11月12日17:30时之前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资格证明材料送达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宝应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二楼)。 9、正式入围的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产生办法如下:资格预审合格的所有合格投标申请人均有资格参加投标。 10、投标保证金提前缴纳说明 : (1)、工程投标保证金要求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前缴纳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贰拾万元整。帐号为:1108200129100046881,户名为:宝应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宝应县支行;(2)、其他事项详见附件《投标保证金缴纳及退还说明》。 11、本工程施工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分值分布为:综合评估法总分100分。分值分布为质量3分,工期3分,施工组织设计20分,项目负责人答辩2分,投标项目经理业绩2分,投标报价70分。 ① 工程质量(满分3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对质量的承诺不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时作为废标处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对质量的承诺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得3分; ② 施工工期(满分3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报工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3分; ③施工组织设计(满分20分):施工组织设计得分必须达到应得分的60%(含本数)以上,否则该施工组织设计被视为不可行。当施工组织设计与发包情况不符,或违反强制性国家标准,或按照该技术文件的措施和方法进入施工后预计会出现质量或安全事故的,该施工组织设计也将被视为不可行。 按以下项目及分值对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分: [1]施工总体部署3分; [2]结合本工程特点的针对性措施4分; [3]主要施工方法4分; [4]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及措施3分; [5]施工进度计划及工期保证措施2分; [6]施工平面布置图2分; [7]为完成本招标工程需制定的其它措施或方案等2分; 此处计分方法(技术评委评分得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汇总平均后的得分为其技术标得分) ④项目负责人答辩2分: 答辩题在评标委员会详细评审后、答辩前拟定,由评标专家现场出题,招标人书面分发给投标人,项目经理答辩时限由评委会根据答辩题难度现场确定。答辩应由携带身份证明的项目经理独立完成,不得携带投标文件等相关参考资料和使用通讯工具,投标项目经理书面解答后由招标人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项目经理答辩采用书面答辩形式,同一标段答辩题目一致。答辩具体内容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工程的专业特性及其它因素,现场确定项目经理应答辩的问题,主要包括:所投标段工程概况、特点、控制、重难点、节点及因素分析,采用的技术标准,工期、安全、质量目标,施工组织网络关键线路,工程进度计划,主要施工方案,针对性措施,以及实现工期、质量、安全、环保、水保目标和投资控制等方面的措施。 ⑤投标人项目经理业绩2分 对于投标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工程获得省辖市级市优、省优、鲁班奖奖项的给予加分,其中:省辖市级市优最高加0.3分,有效期一年;省优最高加1分,有效期二年;鲁班奖最高加1.5分,有效期三年。加分时只针对上述奖项中的一个最高奖项计分。 类似工程的认定:工程造价2000万元及以上景观绿化工程; 对于投标项目负责人承担的工程获得省辖市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文明工地” 奖项的给予加分,其中:省辖市级最高加0.1分,省级最高加0.3分,国家级最高加0.5分,有效期均为一年。加分时只针对上述奖项中的一个最高奖项计分。安全文明工地奖项项目业绩,无需类似工程。 项目业绩的认定应同时具备以下几项条件:1、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未注明中标项目经理、未经招投标监管部门盖章备案的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出具的核验证明);2、施工合同;3、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报告(安全文明工地奖项不需提供本项材料);4、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优质工程获奖证书或按照规定在招标文件中列明的有关获奖证书;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证明材料,且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中所注明的项目经理名称应与拟加分项目经理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则应附项目经理变更备案手续,否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可。有关证书、业绩有效期从其所提供证明材料中最近的日期开始推算(以本次开标日期为准对年对月)。提供的材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上述奖项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计分。其他奖项也不予计分。 ⑥投标报价 70分 (1)以经评审的不低于成本的最低投标价格得最高分70分,并以此为基准确定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得分,投标价格高于该基准价格的,每高出1%扣0.5分 ⑵、是否低于成本的判定:在详细评审阶段,对投标报价的评审应当以初步评审后得出的价格为依据。投标报价低于成本评审的方法如下: 设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若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为7家或7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则: 招标最低控制价C=A*K 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 C值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形都将不改变C值的结果。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12、实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面谈制度 面谈应当在招标文件发售至投标截止日三天前的时间内由招标人和行政监督部门组织进行,面谈地点放在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面谈内容详见附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时间、地点参加集中面谈。集中面谈情况招标人应当予以记录,包括时间、地点、参加人员,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承诺作为记录的附件,参加面谈的人员应当签字确认。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因故不能参加集中面谈的,应当提前与招标人联系、确认,采取下述两种方式之一处理:一是参加开标会议,在开标前与招标人面谈,并签署有关承诺文件;二是将法定代表人就面谈内容所作的宣读、承诺过程录音录像、刻录光盘,并将刻录的光盘连同其签署的书面承诺于投标截止日三天前送交招标人。 在开标时,招标人应当将面谈的情况予以公布、说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不进行面谈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13、发标:对入围参投的投标人,招标人将另行通知时间发售招标文件及图纸等资料. 14、工程招标公告发布网站名称“扬州工程建设信息网” ,网址www.yzcetc.com.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地 址:宝应县城安宜东路588号 邮编:225800 联系人:戴志斌、冷星春 电话:15952529166、18921918360 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12年11月6日至2012年11月12日 负责人(签章) 2012年11月6日 |
报名期限: | 2012/11/6至 2012/1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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