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编号: | 1356774 |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 地 区: | 江西 |
| 工程名称: |
江西都昌县西湖景观的美化、亮化建设一标段招标公告 |
| 工程简介: |
为进一步推动都昌县西湖景观的美化、亮化建设,经都昌县政府批准,拟采用建设—移交(BT)方式对都昌县西湖景观的美化、亮化建设,即通过公开方式选择有资质、有实力、有能力、讲诚信的企业作为该项目的投资建设人,由该投资建设人自行出资,并承担西湖景观升级改造工程的施工工作,竣工验收后由政府按约定回购。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都昌县西湖景观升级改造工程; 2、建设地点:都昌县城; 3、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约4100万元,分为二个标段,其中:一标段为金牛广场以东(不含金牛广场)至望庐瀑布(含望庐瀑布),投资约2100万元;二标段为望庐瀑布以北(不含望庐瀑布)至金牛广场以西(含金牛广场),投资约2000万元。 4、建设周期:每标段130天; 5、质量要求:合格; 6、资金来源:投资建设人自筹。 二、建设内容及范围 都昌县西湖景观升级改造工程图纸范围内所有项目的BT建设(不含建筑室内装饰装修部分)。 三、资格条件 1、具有不少于2000万元的投融资能力、完全履约能力及良好社会信誉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和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4、企业近三年内(2009年1月后)在江西省内承建过一个造价不少于2000万元的类似及以上工程施工业绩; 报名前,有意向合作的单位须到建设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签订投资建设意向书,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合作人方能参加投标。 四、项目回购方法:招标人确定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审计结束后一个月内进行回购,回购时支付工程款的50%,一年支付30%,余下20%待两年后(从开始回购时计算),工程无质量问题时一次性付清。 五、资格审查采取优选评分的方式进行,详见《资格审查评分办法》。 六、报名时须提交以下原始证件:企业简介、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委托代理人证书及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考证书、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许可证、施工图、施工合同中的任意两项,不含文字证明材料)、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2012年元月后出具的“三无证明”。同时提供相关材料完整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本单位公章。 报名时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拟派建造师须携本人身份证到场。每个投标单位可同时报二个标段,但只能获得一个标段的中标资格。 七、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2年11月9日至2012年11月15日(不含双休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地点: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单位:都昌县建设局 联系人:曹 侃 联系电话:13879214458 招标代理机构:九江常鑫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谭小姐 联系电话:0792-8587188 监督部门:都昌县招标办 联系电话:13870281251 |
| 报名期限: | 2012/11/9至 2012/1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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