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39386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江苏 |
工程名称: |
江苏泗洪县富康花园景观工程(铺装,小品,绿化,室外照明,绿化给水)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项目编号: SHX20110502001
一、工程名称:泗洪县富康花园景观工程(铺装,小品,绿化,室外照明,绿化给水) 二、工程概况: (1)批文号:洪发改【2007】174号 (2)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3)工程地点:泗洪县牡丹江路北侧、衡山北路东侧 (4)工程规模:约1000万元工程量 (5)工期:90 日历天, 计划2011年6月 10 日至2011年9 月 10 日 (6)质量要求: 合 格 三、本次招标工程共分 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泗洪县富康花园景观绿化(铺装,小品,绿化,室外照明,绿化给水). 四、本工程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远程评标) 五、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市政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 3、企业业绩:201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施工过1项单个合同合同价在1000万(含1000万)以上的绿化工程,且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4、项目负责人业绩、信誉:201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施工过1项单个合同合同价在1000万(含1000万)以上的绿化工程,且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5、其他条件: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5)具有《泗洪县投标投标市场准入资格证》;(6)具有投标人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信用管理手册》或泗洪县建设市场信用核准书;(7)投标人为拟参加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缴纳的近六个月或其中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凭证;(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体要求: 1、已办理《泗洪县投标投标市场准入资格证》的投标人,由专职交易人员携带下列资料报名:(1)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2)《专职交易人员进场交易证》原件;(3)《泗洪县投标投标市场准入资格证》复印件。 2、未办理《泗洪县投标投标市场准入资格证》的投标人,由经办人携带下列资料报名:(1)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3、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办理泗洪县招投标市场准入手续、投标人廉政承诺书可从泗洪县招标投标网上资料下载中心网址:www.shzbtb.com.cn/。 七、招标文件、光盘等资料获取方法及费用:招标文件、光盘等资料费用为:人民币 1000元整;图纸押金为人民币500元/标段;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00000元。 八、请申请人于 2011 年 5月 26日至 2011 年 6月 1 日,每天上午 8 时 30分至下午 17时30 分到 泗洪县招投标服务中心(泗洪县长江路北侧建设大厦南楼六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九、招标人地址:泗洪县住建局北楼5楼 联系人:张宗标 电话: 0527-89882202 邮编:223900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泗洪县青阳北路中医院对面) 联系人:朱少辰 电话:0527-86227756 邮编:223900 E-mail:wuguilin0320@126.com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一、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将从工程造价、施工组织设计、工期、质量、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奖项计分6个方面按照本章确定的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计分,评分采用百分制,分项得分保留两位小数,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二、详细评审 技术类部分由技术类专家独立评审,工程造价由经济类专家独立评审,其它共同评审。 分值构成:施工组织设计20分,工程造价70分,工期2分,质量2分,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2分,投标人经历及业绩4分(其中奖项2分),总分100分。 1、施工组织设计评审:(20分)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计,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2分。 ⑴评审因素中项内容较完整、详细具体、科学合理、措施可靠、组织严谨、针对性强,可得该项分值的90%以上; ⑵评审因素中某项内容完整、组织较严谨、针对性较强,可得该项分值的70%~90%; ⑶评审因素中某项内容一般、措施基本可行、针对性强、内容完整,可得该项分值的50%~70%; ⑷评审因素中某项无具体内容,该项不得分(此项应经评标委员会共同确认)。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2分。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2分。 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2分。 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2分。 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2分。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2分。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2分。 雨季施工、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2分。 绿化管养方案;2分。 评分独立汇总,汇总时必须在所有评标委员会技术类专家的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再进行平均,计算各投标人实际得分。 2、工程造价评审(70分) (1)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由评标委员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平均值(有效投标人为7家及以上时去掉其中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的93%的将被认定低于成本报价,作废标处理。(投标最低控制价经一次计算确定后不得调整) (2)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各投标人的报价中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格,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70分; 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每高出1%扣0.5分。不足1%的,采用插入法,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工期(2分) 满足招标文件中工期要求的得基本分。 4、质量(2分) 满足招标文件中质量要求的得基本分。 5、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2分) 要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评标环节陈述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或者现场回答评标委员会提出的问题,评分分值控制在2分以内。其中由项目负责人对项目实施的总体想法及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进行系统陈述1分;由投标项目负责人针对评标委员会讨论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关于现场平面布置,人员、机械设备,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工期控制及特殊工程的工艺、施工方法等问题进行答辩1分(答辩题目一般为2个,每个题目分值0.5分)。 项目负责人答辩评分独立汇总,汇总时必须在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再进行平均,计算各投标人实际得分。投标人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未参加陈述及答辩的,不得推荐其为中标候选人。 6、投标人经历和奖项计分(4分) (1) 投标人经历计分(2分) 201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施工过1项单个合同合同价在1000万(含1000万)以上的绿化工程,且质量达到合格标准;每个得1分,最高得2分;其余不得分。 (2)投标人奖项计分(2分) 对于投标项目负责人承担的工程获得省辖市级市优、省优、鲁班奖奖项的给予加分,其中:省辖市级市优最高加0.5分,有效期一年;省优最高加1分,有效期二年;鲁班奖(含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评审的“国家优质工程”、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评审的“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最高加1.5分,有效期三年。加分时只针对上述奖项中的一个最高奖项计分。 对于投标项目负责人承担的工程获得省辖市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文明工地” 奖项的给予加分,其中:省辖市级最高加0.1分,省级最高加0.3分,国家级最高加0.5分,有效期均为一年。加分时只针对上述奖项中的一个最高奖项计分。 上述奖项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计分。其他奖项也不予计分。 (3)业绩证明材料需包括:①中标通知书②工程施工合同③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并提供该工程的网上注册编号) 注: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类似工程指的是园林绿化工程。 |
报名期限: | 2011/5/26至 2011/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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