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 苏 省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招 标 公 告
1、扬州市江都区邵伯镇人民政府的邵伯明清运河故道保护与展示工程项目已经上级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
2、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扬州市江都区邵伯镇
(2)工程规模: 500M左右
(3)工程造价:约 1650万元
(4)工期:180天
(5)计划开、竣工时间:2012年12月 15日~2013年 6 月 15日(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3、本工程为 1个标段。
4、凡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独立法人资格);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注册建造师的资质等级满足如下要求:企业同时具备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和文物保护二级及以上资质;注册建造师具备相应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
(3)企业业绩和注册建造师业绩:信誉良好;
(4)具有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扬州市江都区以外投标单位请在扬州市江都区建管处及相关部门项目登记备案);
(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6)本工程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7)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8)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9)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10)投标注册建造师应无在建工程;必须提供当地相关部门证明。
(11)投标保证金在资格预审前缴纳至专用帐户;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及标段。
(12)提交单位及投标注册建造师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并符合《扬州市建设工程市场廉政准入规定》;
(1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4)投标人具备良好的古建筑业绩,信誉良好。
5、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请于2012年 11月30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3时至5时到扬州市江都区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报名并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报名时必须提供资格预审文件所要求的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a授权委托人身份证b授权委托人及投标注册建造师在本单位近一年内养老保险证明
c营业执照副本
d资质证书副本
e安全生产许可证f满足招标公告要求的投标注册建造师证书
g江苏省建筑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江都区以外的投标单位须到江都区建管处及相关部门办理单项登记备案)h投标保证金收据i上一年度经审计部门审计过的财务报表j提交单位及投标注册建造师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k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报名同时进行资格预审。(报名前各单位应登录网站:http://www.yzcetc.com/,点击“扬州市建设工程 招投标网上申报系统”,自行维护本单位的相关资料,用户名为本单位的全称,初始密码为本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号,请在登录进页面后尽快修改密码。
企业库中没有的单位可自行新注册后维护自己的相关信息,注册时用户名请使用单位全称。所有信息请如实填写和上传,填写完毕在确认无误后提交审核。数据库维护操作指南可到http://www.yzcetc.com/的“下载园地”的“扬州招投标管理系统”里下载)。
6、投标人必须在资格预审前从其单位基本存款账户将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方式缴入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及标段,投标保证金只采用银行转账方式。具体为:
a、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16.5万元整,名称:扬州市江都区非税收入财政专户 开户行:吉银村镇银行 帐号:568881053888888
b、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单位基本户缴入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及标段。
c、投标人应当于资格预审截止时间前将招标公告要求的投标保证金金额递交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并将已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带至资格预审现场。
d、第一次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需携带本单位的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留存盖有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到扬州市江都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财务室审核、备案。
e、投标保证金收据获取方式:采用转帐支票、银行汇票方式转帐的投标人提供进帐单;采用电汇方式转帐的投标单位提供银行电汇凭证,投标人凭以上单据原件、复印件到扬州市江都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财务室核实确认投标保证金到账后,由扬州市江都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出具投标保证金收据。
f、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到账的均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g、资格预审不合格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