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41218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江苏 |
工程名称: |
江苏宿迁市泗阳县李口收费站入口水景工程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工程编号:2011-ZSSY026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地点:李口镇川形村境内,宿淮高速李口出口处。 (二)工程规模:栽植女贞、栾树和冬青等苗木及道路、水系等工程。 (三)招标范围:绿化及道路、水系等工程。 (四)计划开工时间:2011年6月。 二、本次招标工程设一个标段。三、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一)企业资质:具有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二)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有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小型项目管理师或园林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资格。四、申请人于2011年5月27日8:30至6月2日17:00止(节假日除外),到泗阳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报名。报名时投标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携带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一)单位介绍信; (二)法人委托书; (三)投标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四)投标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五)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或小型项目管理师证书或技术职称证书; (六)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第二代); (七)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与企业签定的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含近期缴费证明(6个月内);(八)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原件);(九)投标人所选派的项目负责人若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应以书面形式予以说明(并加盖公章); (十)投标单位资质证书和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在相关管理部门官方网站查询结果打印件。(十一)廉政准入通知书[办理步骤: 1、投标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本人持以上(一)~(十)所有原件经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并由代理机构出具《资格审查合格通知》; 2、委托代理人须到泗阳县检察院后楼207室开具拟派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单位(个人)向检察机关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需带齐下列材料: ①、单位(个人)书面申请;见附表一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项目经理资格证书、项目经理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以上均提供复印件); ③、招投标公告。 3、投标申请人持《资格审查合格通知》及《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到泗阳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驻场监察室办理廉政准入通知书]。 五、本工程在接受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逾期报名的或投标企业选派的委托代理人本人未参加报名的或按第四条规定提供材料缺少任何一样原件的,一律视为弃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其投标资格。 六、在资格审查时,上述原件如在年检中或因其他原因无法提供,投标人需提供原件发证部门或年检部门出具的有效书面证明。否则,招标人将取消其参加本工程投标资格。 七、评标办法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本工程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办法,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投标报价从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低于成本的除外)。本工程按宿政办发[2010]111号文件设定投标最低控制价。设定的投标最低控制价为:以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投标人为7家及以上时,应去掉其中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的95%作为投标最低控制价(投标最低控制价经一次计算确定后,不得调整)。凡低于“投标最低控制价”的报价为废标。八、付款方式: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年底付至工程款的60%,第二年年底付至工程款的90%,第三年年底付清余款。 九、本次招标不限制投标报名申请人数量。 十、报名申请人在通过资格审查后,须领取招标文件并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经资格预审确定的潜在投标人不领取招标文件,或领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按苏建招(2009)140号文件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十一、招标人:泗阳县重点交通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报名地点:泗阳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地 址:泗阳县行政服务中心附楼二楼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钟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泗阳县东方现代城清竹苑11幢101室 联 系 人:乔伶俐 联系电话:0527-89666969 13852822500 十二、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1年5月27日至2011年6月2日。 |
报名期限: | 2011/5/27至 2011/6/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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