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41845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辽宁 |
工程名称: |
辽宁绥中滨海经济区起步区景观亮化工程(一期)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一、 招标条件绥中滨海经济区起步区景观亮化工程(一期)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业主为绥中滨海经济区管委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单位。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绥中滨海经济区起步区景观亮化工程(一期)。 2、招标单位:绥中滨海经济区管委会。 3、招标代理: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4、建设地点:葫芦岛滨海经济区渤海大街、东戴河大街、创业大街。 5、质量要求:合格。 6、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7、招标范围和工程内容:葫芦岛滨海经济区渤海大街、东戴河大街、创业大街景观亮化工程,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8、计划工期:2011年7月1日—2011年10月20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须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单位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万元(含500万元)。 3、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在册项目经理。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分包、转包。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1、时间:2011年5月27日-2011年6月2日9:00时—16:00时。 2、地点:辽宁工程招标公司220房间(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3、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本,售后不退。 4、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和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项目经理证书及安全考核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 5、招标人将根据投标单位报名情况决定是否进行资格预审。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1年6月17日9:00时。 2、地点:绥中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3、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招 标 人:绥中滨海经济区管委会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公司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邮 编:110005 联 系 人:彭程 白月娜电 话:024-23382836 传 真:024-23372321电子邮件:lngczbgs@sina.com 开户银行:农行和平大街支行 账 号:135601040003330 绥中滨海经济区管委会辽宁工程招标公司2011年 5月27日 |
报名期限: | 2011/5/27至 2011/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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