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43137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天津 |
工程名称: |
天津宁河县七里海津唐运河八公里景观河(南岸)建设项目二期工程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宁河县七里海津唐运河八公里景观河(南岸)建设项目二期工程 已由 宁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宁发改投【2011】74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宁河县七里海保护区建设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为 9400000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宁河县建宁建设工程招标事务所 受 宁河县七里海保护区建设管理委员会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工程占地面积110966平方米,河道改造长度2745米,广场面积6735平方米,道路面积22137平方米。 2.2 工程建设地点:宁河县津唐运河西段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一标段:工程占地面积110966平方米,河道改造长度2745米,广场面积6735平方米,道路面积22137平方米。 2.4 工期要求:2011年07月06日 至 2011年09月26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 , 资格: 所有投标单位在报名时必须现场提供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2009年度天津市优秀诚信企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所有投标单位在报名时必须现场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 3.3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在报名时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 宁河县芦台镇光明路72号(宁河县建交中心宁河县建委二楼)4号窗口69118564报名。 4.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1年06月03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1 年5 月30 日 至2011 年6 月3 日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1年06月03日至2011年06月09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30 分 至11 时0 分, 下午 14 时30 分 至17 时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宁河县芦台镇光明路72号建交中心二楼1号窗口 获取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5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1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3 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0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 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宁河县七里海保护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公章) 法定代表人:韩卫民(印鉴) 办公地址:宁河县芦台镇光明路72号邮政编码:301500 联系人:陈力电话:69118520 传 真:69118520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宁河县建宁建设工程招标事务所(公章) 法定代表人:张俊颖(印鉴) 办公地址:芦台镇光明路72号邮政编码:301500 联系人:丁蕊电话:69118561 传 真:69570911 日期:2011 年5 月30 日 |
报名期限: | 2011/5/30至 2011/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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