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编号: | 1445544 |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 地 区: | 广东 |
| 工程名称: |
广东深圳市观澜河“一河两岸”景观提升工程启动段(人民公园至观澜大道段)招标公告 |
| 工程简介: |
观澜河"一河两岸"景观提升工程 工 程 编 号:44031020120040001 招标工程名称: 观澜河"一河两岸"景观提升工程启动段(人民公园至观澜大道段) 工 程 地 址:深圳市龙华新区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经 办 人:刘艳君 办公电话:83785396 移动电话:18219521015 建 设 单 位:深圳市龙华新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经 办 人:杨 奎、白晓庆 办公电话:23336911 移动电话:23336911 计划总投资:3075.68万元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2678.71万元 本次招标面积:---平方米 本次招标内容:施工总承包;其他:园建工程、绿化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观澜大道-环观中路沿河建筑立面改造工程、市政管网改造工程、交通疏解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等。 计划开竣工日期:2012年12月30日 至 2013年8月26日 发布招标公告暨投标报名时间:2012年12月17日09:00时 至 2012年12月19日18:00时 拟采用评标方法:抽签法 拟采用定标方法:直接定标 资格审查方式:指纹报名。 投标报名条件: 本工程采用政府预选承包商制度,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预选承包商类别及组别要求: 或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Ⅰ组; 或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Ⅱ组; 拟派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最低资格等级: 注册建造师壹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其他报名条件要求: 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今年以来,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3、因违反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而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色警示的企业,在红色警示期间,不得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 4、根据法院的《司法建议函》,列入名单的施工企业不得承接政府投资工程。 5、项目经理已停止使用,外省二级建造师不可在本省执业。 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项目经理(建造师)的任职数量达到规定限额的,或因不良行为红色警示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系统锁定的。 7、按照龙华新区政府建设工程资金监管有关规定,接受监理单位或建设方现场管理人员对建设资金的监督管理。 8、投标人必须提供截标前90日内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的检察机关出具投标人法人及法人代表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近三年)。 指纹报名,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以下资料,否则视为不具备投标资格,报名资料包括: 1)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相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相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
| 报名期限: | 2012/12/17至 2012/1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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