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473004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四川 |
工程名称: |
四川邛崃市红军长征纪念馆改扩建工程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红军长征纪念馆改扩建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邛崃市红军长征纪念馆改扩建工程已由邛崃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邛发改审批[2011]21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邛崃市文物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和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邛崃市文物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邛崃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邛发改审批[2011]215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HG20121112005)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省兴恒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邛崃市高何镇。 2.2 建设规模:改造和修缮红军纪念馆2000平方米。修建红军长征石刻标语碑廊,改造纪念馆陈列大厅设施,维修区苏维埃旧址及周边整治环境等。 2.3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修建红军长征石刻标语碑廊,维修区苏维埃旧址及周边整治环境改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叁级及以上(业务范围须具备古建筑维修保护)资质(省外企业须持《四川省省外文物保护工程资质单位备案证》);近三年以来已完成2个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 年 12 月 31 日至 2013 年 1 月 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00时至12: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3:00时至17:00 时, 在邛崃市公安局办证大厅一楼(邛崃市临邛镇司马大道688号)持下列证件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四川省省外企业还需提供《四川省省外文物保护工程资质单位备案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 年 1月 22 日 10 时00分,地点为邛崃市公安局办证大厅一楼(邛崃市临邛镇司马大道688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邛崃市文物管理局 地 址:邛崃市东星大道28号 邮 编:611530 联 系 人:赵军 电 话:028-88792169 传 真:028-88792169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省兴恒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锦江区龙王庙正街116号星城银座738号 邮 编:610000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28-66595933 传 真:028-66595933 |
报名期限: | 2012/12/31至 2013/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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