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编号: | 1521406 |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 地 区: | 河南 |
| 工程名称: |
河南郑州市雕塑公园二期工程施工三标段招标公告 |
| 工程简介: |
郑州市雕塑公园二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雕塑公园二期工程,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郑州市园林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建设地点:郑州市化工路西流湖 2.2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招标共分为九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第一标段为全园土方及湖体开挖工程; 第二标段为湖东主环路(含水电安装)建设工程; 第三标段为湖西主环路(含水电安装)建设工程; 第四标段为全园桥梁及橡胶坝建设工程; 第五标段为绿化及硬质景观工程1; 第六标段为绿化及硬质景观工程2; 第七标段为绿化及硬质景观工程3; 第八标段为绿化及硬质景观工程4; 第九标段为绿化及硬质景观工程5。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二、三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且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第四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且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第五、六、七、八、九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且必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壹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园林绿化专业一级项目经理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企业近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潜在投标人须携带本招标公告先到检察机关办理后方可参与报名)。 3.3凡外省进豫企业参加招投标报名时,应先到河南省建设行政部门办理企业资质、人员证书的认证备案手续,并领取《进豫备案介绍信》后参加投标报名。 3.4 投标单位在参加报名时须做出如下两条承诺: 承诺如若中标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八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之规定。 承诺具有协调项目当地周边关系的能力和经验,能够积极主动协调好周边关系,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须知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月25日至2013年1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河南中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郑州市中原西路与秦岭路交叉口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24层2434室)。 4.2报名时投标单位须交纳法人授权委托书、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函原件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需的其他承诺函原件;同时携带《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园林绿化企业除外)、注册建造师证或园林绿化项目经理证(仅适用于第五、六、七、八、九标段)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受托人身份证,外省进豫企业参加报名时,须携带《进豫备案介绍信》,以上证件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另行通知 5.2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河南中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中原西路与秦岭路交叉口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24层2434室)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市园林局 地 址:郑州市工人路170号 电 话:0371-6717760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中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市中原西路171号 联 系 人: 史先生 电 话: 0371-86232218 郑州市园林局 2013年1月25日 |
| 报名期限: | 2013/1/25至 2013/1/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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