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编号: | 1557919 |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 地 区: | 福建 |
| 工程名称: |
福建福州市闽江北港驳岸整治一期工程苍霞及二桥~三桥北岸段(景观部分)(施工)招标公告 |
| 工程简介: |
招标编号:榕市市政招2012146
开标时间:2013-03-18 所属行业:市政公用工程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州信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州建总房地产开发公司 所属地区:福州市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榕市市政招201214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市闽江北港驳岸整治一期工程已由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榕发改农业[2011]5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市闽江下游防洪工程建设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福州市财政统筹安排,招标人为福州建总房地产开发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信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苍霞及二桥~三桥北岸段(景观部分)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福州市闽江北港苍霞(三县洲大桥~解放大桥)及二桥~三桥(闽江大桥~鳌峰洲大桥)北岸段; 2.2. 工程建设规模:福州市闽江北港苍霞及二桥~三桥北岸段驳岸线长度约3.247㎞,工程预算造价约5583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州市闽江北港驳岸整治一期工程苍霞及二桥~三桥北岸段(景观部分)工程施工,包括闽江北港苍霞(三县洲大桥~解放大桥)及二桥~三桥(闽江大桥~鳌峰洲大桥)北岸段旧建筑构筑物拆除、沿岸绿化、沿岸铺装、沿岸景观以及夜景照明等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23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除二桥至三桥段钢构灯景平台、闽俗阁(彬德闸旁)工期为230天外,其他部分的工期为170日历天,具体以子单位(单位)为准;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有关标准、规范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2.6.2.设计单位:福建省集泰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2.6.3.代建单位:福州建总房地产开发公司; 2.6.4.监理单位:待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3. 投标人应为闽建筑[2010]37号文公布的“2010年度福建省省级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总承包预选承包商名录”中的施工企业,且未被清出名录库; 3.4.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临时建造师资质),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为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且在递交投标文件和本项目施工期间无其他在建工程; 3.5.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7.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3.9. 根据闽建法[2007]15号《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的规定,企业法人、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不得处在县级以上(含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 3.10. 根据榕建筑[2007]92号《福州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施工企业和项目经理部人员不得处在福州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警示期内; 3.11. 根据榕建筑[2007]110号文件规定,不在福州市(含所辖各区、县及县级市)注册的投标人已按有关规定在榕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拟派出作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从企业登记备案的在榕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和执业资格人员中选择。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3月4日至2013年3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2时0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网址:www.fzztb.com)进行网上匿名投标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请在网站上查询。未实现匿名报名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网络递交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 元,售后不退。招标图纸每份售价 / 元。 4.3. 本项目所有招标资料均采用规定电子格式下载,若投标人需要购买招标工程施工图纸的,可自行向招标人申请购买。投标人购买图纸时无须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须签字登记。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一种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②按榕建招[2012]32号及榕建招[2013]2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100万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3月18日9时30分,提交地点为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本项目开标室;在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光盘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营业执照、身份证)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必须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网络匿名报名号(加盖公章)。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使用金润电子标书生成器(福州,V2.5.3版本)制作GE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并且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无需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根据《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项目电子投标文件实行网络递交的通知》(榕建综[2009]43号),通过电子招投标平台实现电子投标文件的网络递交,且保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网络递交,同时还需按原有规定提交电子光盘(GE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以网络递交数据为准,光盘(GEF格式)为备份,投标人应保证两者一致,如不一致,按废标处理。如未实现电子投标文件的网络递交,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www.fjbid.gov.cn)、《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网址:www.fzztb.org)、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网址:www.fzztb.com)、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公告栏上发布。 9. 其他 根据榕建综[2010]29号及榕建招[2013]2号文件规定,中标结果公示期间,招标人将通过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检察院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若招标人发现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建总房地产开发公司; 地址:福州市福新路315号建工大楼三层,邮编:350001; 电话:0591-83608630; 联系人:丁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信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天骜大厦6层,邮编:350001; 电话:0591-87618255传真:0591-87665805; 联系人:小刘、小陈。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工业路支行 帐户名称: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帐 号:116 040 100 100 069 058 (投标人在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上应注明:“榕市市政招2012146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
| 报名期限: | 2013/3/4至 2013/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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