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561797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山东 |
工程名称: |
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院内绿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2013-000841-1509-010s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郯城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院内绿化工程,招标人为郯城县公安局,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郯城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院内绿化沟工程,包括苗木栽植、铺装等。投资约160万元。 2.2建设地点:郯城县北外环东首。 2.3招标范围:苗木栽植、铺装、给排水、亮化工程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4计划投资:约160万元 2.5日历工期:60 天 2.6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7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具有相应投标资质的单位,请于2013年3月4日至2013年3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到郯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正平招标代理公司窗口报名。报名后须携带以下证件办理资格预审事宜。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在建工程或中标工程的注册建造师不能参加投标;因施工质量问题受到处罚的注册建造师不能参加投标)。 1)、施工企业的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3)、建设工程计价资格手册或证明(副本原件)。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5)、法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必须是公司人员或拟投报建造师,注册建造师必须到场报名,否则不予接收)。 6)、拟承建本工程注册建造师近年来承揽同类型工程承发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其他相关材料(原件,拟投报建造师证需现场押证)。 7)、拟承建本工程注册建造师和施工技术人员(项目管理班子)资质证书、劳动合同、养老保险凭据(2012年度)、身份证(原件),凡提供的证件与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 8)、企业注册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近10天出具的无违法违规行为证明(原件)。 9)、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预存农民工工资储备金缴纳证明(原件)。 10)、企业所在地或长期从事工程施工活动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原件)。 11)、外地施工企业进郯备案证明(原件)。 12)、无行贿档案查询记录(由代理公司统一查询)。 以上资料复印件需装订成册(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并在封面上清楚注明"郯城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院内绿化工程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及投标申请人名称及加盖公章,本次招标需提供3份资格预审申请书。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请于2013年3月4日至2013年3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到郯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正平窗口持单位介绍信、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本工程代理费由招标人支付。投标资格预审合格的单位,需到郯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郯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三楼交纳投标保证金3万元。投标保证金须以转帐支票(同城)、电汇(异地)、网上银行支付,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帐户缴纳,现金及其它缴款方式一律无效。账户名:郯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账号:2091 1291 6739,开户行:中国银行郯城支行。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www.sdzb.gov.cn)上发布,同时在郯城县政府网(tancheng.gov.cn)、郯城县行政审批信息网(xzsp.tancheng.gov.cn)、郯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js.tancheng.gov.cn)、郯城县建设工程交易网(lytcjs.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郯城县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正平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郯城县郯东路 地 址: 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御园金顶A二单元2501室 邮 编: 276100邮 编: 276004 联 系 人: 惠志浩 联 系 人: 张军 电 话: 13608903608 电 话: 15863969393 |
报名期限: | 2013/3/4至 2013/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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