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565446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湖南 |
工程名称: |
湖南靖州县新厂战役纪念碑文物保护与环境整治方案工程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招标编号:HHJL-JZ-13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靖州县新厂战役纪念碑文物保护与环境整治方案工程项目已由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民政局以靖招办核【2013】 14 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专项资金。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民政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怀化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靖州县新厂战役纪念碑文物保护与环境整治方案工程 2.2 建设地点:靖州县新厂镇 2.3 规 模:投资为104万元(内容为方亭、牌坊、保护墙、管理用房、公厕、片石挡土墙、青石汀步、混凝土停车坪、绿化)。 2.4 工期要求:180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要求进行保修 2.7 招标范围:靖州县新厂战役纪念碑文物保护与环境整治方案工程施工全部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处于有效期;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3.2 具备国家文物局或省文物局颁发的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并具有近、现代重要史迹及纪念性建筑业务范围内的施工能力,湖南省外企业还需到湖南省文物局进行备案,并取得入湘备案登记证;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的。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0]318号文件中的评标方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补充内容。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 6.3 澄清答疑采用书面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书面形式发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靖州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法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靖州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报名时间: 2013年 3月 6 日至2013年 3 月 10 日止,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00时止(节假日不休息)。报名地点:靖州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报名要求: 1. 投标人法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公告期间内开具的单位介绍信、法人证明、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省外企业还需持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以上各项资料报名时验原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份。 2. 报名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到靖州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登记,一旦报名,相关人员不得任意更改。 3.资格预审:根据湘建建2010[318]号文件精神,提倡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当投标人数量在9家以上时,按第九条的第一项实行,具体办法详见资格预审文件;当投标人数量在9家以下时,应当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4.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采用预交形式,银行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靖州县新厂战役纪念碑文物保护与环境整治方案工程”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如果没注明是“靖州县新厂战役纪念碑文物保护与环境整治方案工程”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贰万元,在2013年 3 月 12 日17:00时前。(以到账为准,逾期不到账的视为投标人自行放弃本次投标) 开户名称:靖州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靖州县支行 银行账号:1914 0117 0972 6688 813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民政局 地 址:靖州县城 联 系 人:丁先生 电 话:18944943298 靖州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联系人:米女士 杨女士 联系电话:15226462777 13787501133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怀化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怀化市 联 系 人:鲁先生 电话及传真号:13637451057 |
报名期限: | 2013/3/6至 2013/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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