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571058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广东 |
工程名称: |
广东广州市南沙区三姓涌、工研院、水牛头涌等三项河涌景观及提升工程养护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广州市南沙区水务局负责的南沙区三姓涌、工研院、水牛头涌等三项河涌景观及提升工程养护服务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组织公开招标,选定养护服务单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名称:南沙区三姓涌、工研院、水牛头涌等三项河涌景观及提升工程养护服务项目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南沙区水务局
联系人:孙工 联系电话:020-39912152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蔡工 联系电话:020-61078085、13416315797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南沙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 020-84986039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
四、项目概况:南沙区三姓涌、工研院、水牛头涌等三项河涌景观及提升工程养护服务项目包括三姓涌至大角山公园段滨江景观工程、工研院沿江景观提升工程、大角山至水牛头涌堤顶改建工程等三项河涌景观及提升工程的养护服务。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规模:本项目养护服务期为三年,服务内容包括园林景观工程和绿化工程的日常管理、保养以及小范围的修复,其中园林景观工程包括栈桥(浮桥)、亭台、廊架、小品建筑、小型广场、园路以及配套的景观照明电气设施等,绿化工程包括乔木、灌木、地被、草皮以及水生植物,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预计发包价:人民币230万元。
六、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七、公告发布、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i]: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 2013 年 3 月11日 至 2013 年 3月 15日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 2013 年 3 月 18 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 2013 年 3 月 22 日
报名时间:上午: 10:00—12:00 ,下午: 2:00—4:00 。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广州南沙环岛路滨海花园综合楼F栋曼尼商务中心)二楼办理投标报名手续。
九、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
4、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三级(或以上)资质。
5、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园林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拟委派的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园林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技术负责人均要求为投标人正式员工,并提供近半年以上的社保证明。
6、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人员中必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人员:2名园林专业工程师;1名项目计划、合同、成本控制管理人员(工程师或者经济师)。以上人员要求提供近半年以上的社保证明。
7、投标人自2008年8月至今通过公开招标完成过100 万元或以上的绿化养护业绩(时间和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不包括施工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应提供业绩所属的业主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电话,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养护合同、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规模的其他资料。
8、拟投入本项目的机械设备必须包括但不限于:巡视管理车1台、绿化洒水车(5吨或以上)1台、高空修剪车1台。
以上设备,如属自有设备须附发票复印件、属租赁设备须附租赁合同复印件。
9、非广州市属单位须具有由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颁发的有效的《外地园林绿化施工企业进穗施工注册登记备案证》。
10、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三的内容签署盖章投标申请人声明。
11、承诺书:承诺本养护服务项目必须在当地(南沙区)招收占本项目总人数80%或以上的当地居民为养护工人(承诺书格式见附件六)。
12、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A类IC卡)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方式二(适用资审通过方式)
1、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 5 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 5 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接受报名及资格审查。
十三、本工程根据《关于规范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控制价设立的通知》(穗建筑【2010】564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四、本项目不采用电子化资格审查,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按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的要求递交纸质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文件须按顺序排列装订成册并打印目录和页码)一式二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投标申请人需自备一个资料袋。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核查原件,核查完毕后,由投标申请人自行将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密封在资料袋内,并由投标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人在资料袋的骑缝处签名确认。
《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 广州市南沙区水务局
异议受理电话: 020-39912152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和
其他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七、本招标公告使用GZZB2010-007-1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十八、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
报名期限: | 2013/3/11至 2013/3/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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