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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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消防大队整体搬迁(项目名称)已由海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批文号海发改投资(2011)141号、海发改投资(2011)142号。项目业主为海安县公安消防大队,招标人为海安县公安消防大队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博文房地产土地造价咨询评估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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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地点:消防大队工程位于东海大道南侧、中坝南路东侧; |
(2)工程规模:建筑面积10140㎡; |
(3)招标范围:消防大队绿化及黄河路中队绿化施工; |
(4)计划开、竣工时间:2012年09月02日到2013年04月11日;工期:20日历天 |
(5)质量要求:合格;奖项要求:无 |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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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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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建设规模 |
合同 估算价 (万元) |
申请人 资质类别及等级 |
项目 负责人 等级 |
HAX2013030848211303 |
园林绿化工程; |
园林绿化古建筑工程; |
90.00 |
[园林绿化工程三级](含)以上 |
[园林类工程师初级](含)以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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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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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园林绿化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园林类工程师初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
(7)其他:1) 取消集中踏勘现场环节,投标人须使用企业诚信档案数据库专用CA证书进入南通市网上招投标会员系统进行网上电子报名; 2) 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近期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首次公告开始之日起); 3)本工程不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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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本次招标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招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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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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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要网上报名,请于 到 登录南通工程建设网,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购买招标文件。 |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00元,售后不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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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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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03月18日14:30,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南通市工程建设网网上招投标系统 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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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发布公告的媒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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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南通市工程建设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南通市工程建设网是本工程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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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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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额为人民币1.8万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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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评标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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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含施工组织设计的价格单因素综合评估法,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施工组织设计通过评标委员会评审。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与施工组织设计评审的投标文件,根据本章确定的评审量化因素和量化标准进行价格折算,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经评审得分相同的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自行确定中标人。 2.详细评审标准 2.1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评审。 2.2施工组织设计评审标准: 为保证数据的标准性,使电子投标文件能够顺利导入“评标系统”,投标人应当使用符合要求的《技术标标书制作软件》。投标人未使用上述软件导致投标文件的内容无法导入“评标系统”的,该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 分项符合性评审时评分项通过率至少为:60%。将评分项规定为投标人的目录,投标人不能自己设定目录。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 符合性评审通过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符合性评审通过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保证措施; 符合性评审通过 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 符合性评审通过 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 符合性评审通过 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 符合性评审通过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符合性评审通过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符合性评审通过 冬雨季施工、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 符合性评审通过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 符合性评审通过 2.3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2.4投标报价(98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说明: 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正偏离(高于评标基准价) 1%,扣减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5投标报价合理性(≤2 分) 该项评审因素是否设立,由招标人自主确定,以下评审方法供参考: 1.分别计算出工程量清单各子目的报价合理性分析评标基准值: 合理性分析评标基准值=各有效投标文件的相应子目综合单价金额的算术平均值(有效投标≥5个时,取分别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最低综合单价金额后的算术平均值); 2.将工程量清单各子目的综合单价金额与合理性分析基准值相比较,其偏差率的绝对值>10%且合价偏差金额在该投标文件的评标价1%以上的,有一项扣0.1分,最多扣2 分。 说明: 1.本项指标用于对投标报价中不合理报价的评价; 2.计算工程量清单各子目的报价合理性分析评标基准值时,选择各有效投标文件的相应子目综合单价金额的算术平均值; 3.评标委员会应当使用符合要求的计算机软件辅助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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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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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海安县公安消防大队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博文房地产土地造价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
地 址:海安县城黄海大道新桥村8组 |
地 址:南京市白下区中山南路89号2603、2604室 |
邮 编: |
邮 编: |
联系人:罗建勋 |
联系人:周伟琦 |
电 话:0513-88869012 |
电 话:0513-818195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