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应具有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叁级及以上资质,且为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2、本项目要求拟任项目经理为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未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经理。
3、投标单位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任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投标单位近三年内应至少具有一项同类工程业绩。
6、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7、注册地不在平度市辖区的企业,应办理完毕入平备案。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同类工程界定
同类工程是指单项合同额60万元及以上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
需要提交的材料
有意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企业,于2013年3月14日至2013年3月20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到平度市红旗东路1号公共资源大厅二楼建设局窗口报名(节假日除外)。报名电话:88399738 88336677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有效身份证件,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申请表。
2、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外地入青企业需提供入青信用登记证。
3、承建本工程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书(青岛市以外注册建造师需提供外地入青备案证明)。
4、企业上三年度完成同类工程的施工合同、经备案工程竣工验收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5、投标项目经理完成同类工程(经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竣工验收资料,相应的质量安全获奖证书、正式文件等。
6、注册地在青岛市行政辖区以外的企业,应提供当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市场行为、上两年度安全生产证明材料(证明一个月内有效)。
注:其中第1、2、3、4、6条要求的材料为投标报名必须资料,其它资料用于资格预审。所有资料须提交原件及复印件一套,查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复印件需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报名将被拒绝,报名结束后提交资料无效。
其他说明
本项目无保密内容,允许网上发布。本项目不接受网上报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