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581888 |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
地 区: | 江苏 | ||||||||||||||||||||||||||||||||||||||||||||||||||||||||||||
工程名称: |
江苏南通市园林绿化管理处2013年绿化管护第一批招标公告 |
||||||||||||||||||||||||||||||||||||||||||||||||||||||||||||
工程简介: |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项目内容:南通市园林绿化管理处2013年绿化管护第一批,项目所需资金来源是城建维护资金,现已落实。
2、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跃龙路南延、园林路、钟秀东路东延
(2)项目规模:
本项目为1个标段,由3条道路7个地段组成:跃龙路南延B标(世纪大道—花园路)、园林路南段(啬园路—裤子港)、园林路西侧地块(南郊路—花园路)、园林路北段(世纪大道—通启公路北)、园林路北段北延(通启路—通甲路)、钟秀东路及东延绿化A标(外环东路—通富北路)、钟秀东路及东延绿化B标(通富路—通州界),总面积16.9155公顷、行道树4553株、绿地内大乔木4298株。
(3)承包期限: 2013年4月16日-2015年12月31日,约计32.5个月。
3、本招标项目共壹个标段,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该项目的投标。
4、标段内容以及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5、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后审的必要合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及业绩满足招标公告要求(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原件);
(4)企业及项目负责人近叁年(开标日往前推算)类似业绩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必须是绿化管护项目,绿化工程建设除外。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管护项目的单年度合同价不少于40万元);
(5)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企业近叁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资信证明材料的;
(6)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及技术工:职称(或资格)证书复印件、单位聘用合同复印件、近叁个月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或有效证明);
(7)洒水车、应急处置机动车的行驶证;
(8)企业及项目负责人的各类获奖证明材料。
(9)中标后叁个月内在南通市区(仅指崇川、港闸、开发区)工商及税务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具备此能力并做出书面承诺。企业及项目负责人的各类获奖证明材料。
(10)中标后壹个月内在南通市区(仅指崇川、港闸、开发区)配置不小于40M2的固定办公场所,并作出书面承诺。
(11)中标后壹个月内在南通市(县)配备不小于5亩(含)的苗木定植基地,以确保基建移伐工作的顺利开展,并作出书面承诺。
(12)资格审查材料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工程进行投标。
6、各投标申请人须于2013年 4 月 8 日09时30分以前将投标文件提交至南通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150号南通政务中心裙楼五楼),并在2013年 4 月 8 日09时30分开标。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标前答疑、最高限价、补充通知等资料在南通市园林绿化管理处网站(http://www.ntyllh.com.cn/)“招标管理”中“文件下载”和“通知公告”栏发布,各投标人自行上网查询、下载,所有信息资料在网站上一经公布,视为投标人已知悉并且按要求进行了修改,招标人无需采取其他方式另行通知。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网上发出的文件为准。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方式,无需进行网上报名,各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将投标文件提交至南通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150号南通政务中心裙楼五楼]。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招标文件等相关费用以进账方式向投标人收取。招标人帐户名:南通市财政局,开户行:工商银行青年路支行,帐号:1111820109000058268,各投标人凭银行确认的入帐凭证原件及复印件(须注明单位名称、工程名称、标段名称)现场提交给招标人,每个标段费用为人民币300 元(以现金进帐方式),无论何种原因该费用不予退还。
9、本项目执行《南通市建设局关于南通市区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实行集中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实行投标保证金集中管理。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在本项目开标前汇入南通市区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集中管理帐户。(资格审查的同时检查投标保证金提交情况,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帐户名:南通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户行:浦发银行南通分行,帐号:88010158000000788,各投标人应在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后开标前,凭银行确认的入帐凭证至南通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集中受理处办理换取统一收据及投标保证金已收确认函。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一律采用银行转帐方式入帐,各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及经投标保证金集中管理受理处提交备案的企业法人基本存款帐户汇出,否则不予接受。未办理投标保证金提交帐户备案的投标单位请速按有关规定至南通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相关手续,本工程不接受未经备案帐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是否按规定提交以受理处出具的“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提交情况确认书”为准。
特别提醒:敬请各投标单位在办理投标保证金提交手续时,在相关汇出凭证上注明所投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
10、本项目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
11、特别提示:
(1)投标人应提前前往南通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保证金集中受理处进行企业基本账户备案,备案须提供以下材料:开户许可证、法人委托其基本户确认的委托书、营业执照正副本、代码证正副本、法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未经备案的账户视为非企业基本账户,汇出的保证金为无效保证金,投标申请将被拒绝。
(2)基本账户完成备案之后,投标保证金须从企业基本账户在递交投标材料截止时间之前足额汇出,同时应在开标前将保证金电汇凭证(或进账单的第三联原件及复印件)或银行保函原件缴纳至南通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保证金集中受理处,未按上述要求办理的,视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申请将被拒绝。
保证金只允许采用银行支票或汇兑方式从企业基本户支出,帐户名:南通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户行:浦发银行南通分行,帐号:88010158000000788,不接收现金解款及非投标人出票的进账单和电汇单,非南通市的投标人一律采用银行电汇的方式。
(3)开标现场投标授权委托人必须是企业正式员工,授权委托人必须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近三个月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或有效证明原件(必须能证明已缴费到近三个月)以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是法定代表人前来则需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并亲自递交投标文件,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4)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5)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评标办法
一、评标程序
投标人资格审查—技术标明标的评标-技术标暗标的评标--商务标的评标—确定中标候选人。
二、投标人资格审查
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全部进入资格审查,由本项目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所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按照下表所列《资格审查标准》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参加技术标的评标。
资格后审审查标准汇总表
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少于3家的,由招标人宣布流标。
三、技术标明标(满分15分)
1、企业资质(2分)
园林绿化资质:三级不得分、二级得1分、一级得2分。
2、投标单位业绩(3分)
企业近叁年(自开标日往前推算)承担过绿化管护项目(绿化工程施工除外)。单年度合同价达陆拾万元及以上的,每有一个得1分。
3、项目负责人业绩(2分)
作为项目负责人近叁年(自开标日往前推算)承担过绿化管护项目(绿化工程施工除外),单年度合同价达陆拾万元及以上的,每有一个得1分。
4、机械设备(2分)
具备洒水车1辆的不得分、贰辆及以上的得1分;具备高空作业车壹辆的得1分。(以行驶证原件为准,车主姓名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且2012年检合格)
4、企业及项目负责人的获奖情况(6分)
近叁年(自开标日往前推算)在园林绿化管理部门组织的养护工作年度评比中,企业获奖的每有一次得2分、项目负责人获奖的每有一次得1分。
四、技术标暗标(满分15分)
1、管护内容及目标(2.5分)
管护内容全面、目标明确,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得2.5分。否则,每缺少1项扣0.5分。
2、组织管理体系(3分)
组织健全、管理科学、体系完整、可操作性强的得3分;组织管理体系及可操作性欠缺的得1-2分;组织管理体系没有的不得分。
3、重点、难点分析及所采取的措施(3分)
对本标段管护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分析全面的得1.5分,所采取措施合理的得1.5分;重点、难点分析不全面的得0.5-1分,应对措施不全面的得0.5-1分;未进行重点、难点分析及措施采取的不得分。
4、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运用(1.5分)
所采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必须具备环境友好、资源节约等特点,同时能有效提高养护管理的质量和水平。每有一项得0.5分,最多不超过1.5分。
5、质量、安全、文明管护的方案(3分)
质量、安全、文明管护方案叁项均全面合理的得3分;其中任何一项内容及合理性基本符合要求的,该分项得0.5分。漏项的,该分项不得分。
6、合理化建议(2分)
所提建议有利养护管理工作的开展,切实可行、科学合理的,每有一项得1分,最多不超过2分。
备注:
①技术标(明标及暗标):每个分项得分不得超过该分项的总值。
②各投标单位的技术标明标得分为各技术标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③各投标单位的技术标暗标得分为“去掉技术标评委中的最高及最低分值 评分后的算术平均值”。
④各投标单位的技术标得分为明标、暗标得分之和。(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五、商务标评标(满分70分)
1、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报价明显低于其它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2、参加商务标评标的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商务标)必须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即第一章第25条有关规定,否则作废标处理,不得参与评标),并采取下列办法进行评分。
(1)确定有效报价和极端值报价
有效报价是指技术标评审合格,并且投标报价≤最高限价,否则为无效报价;极端值报价是指有效报价中与次低报价相差≥5%的最低报价;无效报价和极端值报价不得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和商务标评分,并当场宣布确认。
无效报价的视作废标,极端值报价的,其商务标为0分。
(2)确定评标基准价
①当去掉极端值报价后的有效报价单位数≤6家时
A、首先在“去掉极端值报价后的有效报价”中随机抽取顺序号。
B、基准价计算方法分为a、b两种,由顺序号为1的投标单位当众抽取其中一种方法做为本标段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方法a:“去掉极端值报价后的有效报价”中所有顺序号为单号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b:由顺序号1的投标单位,当众从“去掉极端值报价后的有效报价”中随机抽取半数单位(四舍五入)的报价,取此半数单位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
②当去掉极端值报价后的有效报价单位数>6家时
在去掉极端值后的有效报价中再去除20%(四舍五入)的最高报价,余下有效报价单位才有资格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A、首先在有资格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报价单位中随机抽取顺序号。
B、基准价计算方法分为a、b两种,由顺序号为1的投标单位当众抽取其中一种方法做为本标段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方法a:“有资格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报价”中所有顺序号为单号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b:由顺序号为1的投标单位,当众从“有资格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报价”中随机抽取半数单位(四舍五入)的报价,取此半数单位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
(3)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67分。否则,在67分基础上,报价与基准价相比:每上浮1%扣1分,每下浮1%加1分,最多加分不超过3分。当下浮超过3%以后,每下浮1%,扣0.5分。(不足1%时按直线法内插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六、确定中标单位
除废标外,将各投标人的技术标与商务标得分相加,按总得分从高到低确定排名次序(如得分相同,则通过抽签方式确定名次),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第三的为中标候选人。
如果第一中标单位放弃中标,则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由第二名作为中标单位,中标价为第一中标单位所投报价。如果第二名仍然放弃中标,则由第三名作为中标单位,中标价为第一中标单位所投报价。如果第三名也放弃中标,则宣布招标失败。 13、招标机构:南通市园林绿化管理处
招标人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工农南路159号 邮编:226007 联系人:仇、钱女士 电话及传真:0513-85010180 |
||||||||||||||||||||||||||||||||||||||||||||||||||||||||||||
报名期限: | 2013/3/15至 2013/4/8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