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581937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江苏 |
工程名称: |
江苏洪泽县周桥灌区水土保持绿化工程重新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一、招标条件
洪泽县周桥灌区水土保持绿化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财政,现已落实。江苏方正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现对本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淮安市洪泽县 2、招标范围:浔北干渠(西起328省道西100米,东至陶新闸)长约8.8公里和浔南干渠(西起浔南渠首闸,东至双高路东约100米)约1.5公里渠道两岸堤防以及高庄闸、周桥闸、陶新闸等几处渠首闸绿化。最后结算以实际施工工程量为准。 3、工期:工期为 60 日历天,绿化养护期为 三 年; 4、工程质量要求:施工质量:合格;养护等级:三级 三、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申请人需具备专业承包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资质; 5、拟选派项目经理(建造师)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类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并同时具备安全考核合格证(B类证); 6、企业具备经淮安市住建局备案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外地企业进淮注册备案手续(到淮安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市场处办理)和经淮安市工程造价管理处备案的《淮安市建筑工程发承包计价手册》; 7、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并经工程所在地招标办备案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8、委托代理人与拟选派建造师(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职工,并提供与企业签定的劳动合同和企业2012年1月至今连续六个月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或收费部门为其出具的相关缴费证明材料; 9、投标申请人及项目经理应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材料(详见淮检会〔2011〕3号文《关于在全市招投标领域引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机制的通知》); 10、投标人及项目经理无拖欠农民工工资不良记录(本单位出具承诺); 1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注:本项目招标采取资格后审办法。资格后审不予通过的投标文件将作为废标处理。资格审查过程中的有关证书、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原件核实。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建造师资格证书、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备案表(江苏省省外企业)、以及类似业绩工程证明(以上均须交验原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于2013年 3月 22 日—3月 28 日 (上午9:00~ 11:00,下午15:00~17:00,节假日除外),到淮安市招投标交易中心2楼(淮安市深圳路16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为 陆佰 人民币,售后不退。 六.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踏勘。 七.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 4 月 11 日上午9时整 , 地点为:淮安市招投标交易中心3楼(淮安市深圳路16号)。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洪泽县水利局周桥灌区节水改造六期工程项目部 地 址:洪泽县行政中心835 联 系 人:吴银杰 电话:1515237239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方正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地址:淮安市健康西路23-5号(工商银行三楼) 联系人:许 震 电话: 0517-83651188 |
报名期限: | 2013/3/22至 2013/3/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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