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程招标> 江苏连云港开发区云台山景观生态林建设三期工程的招标公告
信息编号: 1586007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江苏
工程名称:

江苏连云港开发区云台山景观生态林建设三期工程的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开发区云台山景观生态林建设三期工程的招标公告
工程编号 LYGK201303003
工程名称 开发区云台山景观生态林建设三期工程
招标人名称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中云街道办事处
代理机构名称 连云港慧源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落实
工程地点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方式 合同估算价(万元) 计划发包时间
LYGK20130300301 中云蝙蝠山工程造林施工 公开招标 120 2013/5/1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1
报名地点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珠江路5号四楼招标办连云港慧源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日期 2013年3月18日
计划开工时间 2013年5月1日 计划竣工时间 2013年6月29日
公告开始时间 2013年3月18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13年3月22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叁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1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中云街道办事处中云蝙蝠山工程造林施工工程已由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招标工程项目的性质:园林绿化工程
(2)招标工程项目的规模:
(3)招标工程项目的结构类型:
(4)招标工程项目的招标范围:中云蝙蝠山工程造林施工
(5)招标工程项目的标段划分:1个标段
(6)招标工程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自筹,已落实
(7)工程建设地点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内。
(8)计划开工日期为2013年5月 1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3年6月 29日,工期 60  日历天;
(9)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 格              标准。
3、凡具备承担该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对上述 1个 招标工程项目(标段)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4、投标申请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申请人可从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珠江路5号四楼招标办连云港慧源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处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前请电话联系,联系电话:0518-85853177) 处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为 2013 年 3 月 18日至 2013年3月 22日,每天上午 9 00分至 11 30分,下午 2 30分至5 3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6、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100  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并另加邮费每套人民币   /  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后 / 日内,以快递方式向投标申请人寄送资格预审文件。
7、资格预审申请书封面上应清楚地注明“中云蝙蝠山工程造林工程施工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
8、资格预审申请书须密封后,于 2013年 3 月28日下午1500分前,送至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珠江路5号四楼招标办处,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
9、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告知投标申请人,并预计于 2013年 3月 29日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或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
10、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的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本工程采用资格预审方式,报名应满足以下条件:
1、 本工程资格审查执行苏建招(2006)372号文,投标申请人只要满足资格审查文件中的必要合格条件中的必选条件即为资格审查合格。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中的必选条件(即招标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必选的,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二)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三)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四)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职称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五) 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六)绿化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七)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07]13号文、苏清办[2008]13号文、连建综[2009]483、连清办[2010]4号、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1]13号文等。
5、各投标单位经办人必须凭企业介绍信原件(经办人须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拟报项目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法人身份证、拟报项目负责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前来报名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6、投标人必须执行连建综〔2006〕542号文,规范劳动用工,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
7、外地投标人必须保证中标后在连云港市注册分公司,并在连缴纳有关税收(详见连建管(2006)308号文)。
8、本工程执行连建管〔2011〕101号,投标人在参加工程投标时应慎重考虑拟安排工程管理的项目负责人组成人员,并在投标文件中提出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组成人员名单,项目负责人人员均应为本单位具有相应执业资格的从业人员。
9、本工程的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10、贯穿工程整个招标投标活动始终,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评分细则:
一、投标报价(70分)
以经过初步评审的不低于成本价的最低投标报价为基准价,此投标报价得70分,其余投标报价比基准价每高出1%扣0.3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二、施工组织设计(20分)
(1)项目负责人部人员配备情况、人力资源使用计划2分:无配备和计划者不得分,满足基本配备要求得基本分1分,配备得当、计划合理者酌情加分,最高加1分;
(2)施工机具配备2分:无配备方案者不得分,满足基本配备要求者基本分1分,配备得当者酌情加分,最高加1分;
(3)安全、文明施工措施1分:无措施者不得分,有措施且措施得力者酌情加分,最高1分;
(4)主要施工方法及技术措施4分:施工进度安排及保证措施(1分);土壤改良措施(1分);苗木的种植方案方法及保障措施(1分);植物放样的方法及保障措施(1分)。括号内分值为最高得分,评委可根据各单位投标书酌情给分。
(5)养护计划及技术措施9分
●养护计划内容2分:养护计划齐全且合理者最多得2分,无养护计划内容不得分。
●修整、整形措施2分:措施合理者最多得2分,无措施者不得分。
●肥、水、杂草管理措施1分:有措施得0.5分,合理者最高加0.5分,无措施者不得分。
●病虫害管理措施2分:措施合理者得1分,措施优良者最高加1分,无措施者不得分。
●苗木补植措施2分:有措施得1分,措施合理者最高加1分,无措施者不得分。
(6)项目负责人现场答辩。2分(其中陈述分值1分,答辩分值1分)
项目负责人现场陈述和答辩评审要点
内容
分值
评审要点及得分
项目
负责
人陈
述及
答辩
0-1
1分:对总体情况了解全面细致,对项目的现场各种条件有深入的调查和了解并有相应的解决问题方法,对工程重点、难点把握准确、解决措施得力,对施工计划表述清晰,对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工期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论述完整、符合实际,与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相一致且科学合理。
0.7分:对总体情况比较了解,对项目的现场各种条件有较深的调查和了解并有相应的解决问题的办法,对工程重点、难点把握比较准确、解决措施比较得力,对施工计划表述比较清晰,对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工期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论述比较完整、符合实际,与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相一致。
0.5分:对总体情况基本了解,对项目现场的各种条件有一定的调查和了解基本有相应的解决问题方法,对工程重点、难点把握基本准确、解决措施基本可靠,对施工计划标书基本清晰,对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工期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论述基本完整、符合实际,与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相一致。
0.3分:对总体情况基本不了解,对项目现场各种条件没有深入的调查和了解,或对工程重点、难点把握不准确、解决措施不得力,或对施工计划表述不清晰,对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工期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论述不完整、不符合实际,或与施工组织设计内容不一致。
值0-1
1分:对评委提出的问题理解深刻、回答准确,重点突出、言简意赅、简单明了、表述清晰。
0.7分:对评委提出的问题理解比较深刻、回答提问比较准确,重点比较突出、简单明了,表述比较清晰。
0.5分:对评委提出的问题基本理解、回答提问基本准确、能基本回答重点问题、标书基本清晰。
0-0.3分:对评委提出的问题理解不清楚、回答提问不准确,或对重点不把握、标书不清晰。
四、投标报价合理性(-4分) 
说明:
(1)本项指标为扣分项目;
 (2)本项指标用于对投标报价中不平衡报价的评价。
 (3)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中不平衡报价的数量和对投标总价的影响程度,按照下列评分幅度进行评分:
      0≤优<1     1≤良<2      2≤中<3   3≤差<4。
五、投标人经历及业绩(8分)
(1)投标人业绩4分
2010年3月1日(时间以中标通知书为准)至今,承接过单项合同额200万元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业绩得1分。
(2)项目负责人业绩4分
2010年3月1日(时间以中标通知书为准)至今, 承接过单项合同额200万元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业绩得1分。
(3)业绩证明:投标人必须提供施工合同原件和中标通知书原件。同时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必须能体现工程的时间、规模情况、项目负责人,如不能体现,须进一步提供有效证明,否则不得分。
六、信誉(2分)
1、各投标单位在开标时应出具投标单位工商注册地地市级检察机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分别出具的近两年来有无行贿行为记录、市场不良行为方面的证明。
2、开标时潜在投标人若存在“不当行为”,则扣除2分信誉分值;
3、开标时潜在投标人若提供不了其是否存在“不当行为”的证明,则信誉分得0分;
4、开标时潜在投标人若提供了其不存在“不当行为”的证明,则信誉分得2分;
5、备注:
5.1此证明必须是企业工商注册地地市级两个部门分别出具,两个证明均齐全,方可得分(以行政主管部门公章为准,部门章无效);
5.2关于建设局方面证明:
A、若投标企业属本市资质管理的,其证明由招标人负责查询;
B、若投标企业非本市资质管理的,其证明由投标人负责查询;
5.3关于检察院方面证明:
A、若投标企业属本省资质管理的,其证明由招标人负责查询;
B、若投标企业非本省资质管理的,其证明由投标人负责查询;
招标人保留对中标候选人所报业绩及投标全过程所提供所有信息的真实性的最终核实权,若经考证所提供信息不真实,则取消其中标权,并视情节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综合汇总
   将各投标人的得分综合汇总。由评委会提交书面评标报告,按得分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推荐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中云街道办事处泰山路88号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连云港市新浦区苍梧路35号山水丽景广场B408室

联系人

魏静
传真 0518-85853177

电话

0518-85853177
邮编 E-mail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2013年3月18日2013年3月22日,每天上午 90分 至 1130分,下午 140分 至 17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珠江路5号四楼招标办连云港慧源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2013年3月18日2013年3月22日,每天上午 90分至 1130分,下午 140分至 17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珠江路5号四楼招标办连云港慧源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获取 资格预审文件
报名期限: 2013/3/182013/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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