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589481 |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
地 区: | 浙江 | ||||||||||||||||||||
工程名称: |
浙江衢州市保障性住房周边配套道路工程——凯胜路和荷一西路工程绿化、浇灌部分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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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简介: |
我单位衢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定于2013年3月25日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衢州市花园东大道169号五楼)确定衢州市保障性住房周边配套道路工程——凯胜路和荷一西路工程绿化、浇灌部分的承包商。 1.项目概况 衢州市保障性住房周边配套道路工程——凯胜路和荷一西路工程绿化、浇灌部分,承包范围为施工图纸范围内绿化、浇灌部分施工(以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为准)。工期要求: 60 日历天内完工。工程质量要求为: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及施工图纸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本工程审定预算价为413375元,审定最高限价为380305元。(超过审定最高限价的报价的企业,发包人予以拒绝)。 2.交易资格要求 本次发包要求承包商资格须是《衢州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承包商公选入围名录》中“城市园林绿化” A组(含A1和A2)或B组中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3.交易保证金 本项目交纳交易保证金6000元整。交易保证金必须从衢州市招投标管理系统备案帐户汇出。企业可采用网银(电汇)方式交纳,也可采用银行汇票、转账支票(限衢州市内)方式到单位开户行交纳。交易保证金专用帐户为:“开户单位:衢州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督管理办公室;开户行:衢州市工商银行南区支行;帐号:1209270029200166678”。资金交纳后,投标申请人通过登陆“招标快线”(网址:http://web.zj.icbc.com.cn/zjebank )完成项目确认。(操作最后期限为 2013 年3月24日23:59:59前),资金到帐但无法通过“招标快线”确认的,请于 2013年3月25日9:00前(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携带到帐依据到市监管办保证金室(衢州市花园东大道169号613室,联系电话:0570-8757613)完成交易保证金交纳确认手续。详见: http://www.qzztb.net/Service/ViewData.asp?ServiceId=20110513095530197。 4.录入信息 4.1企业于2013年3月25日8:30~9:30时(以中科院国家授时中心标准时间为准)交易员本人将授权委托书及有效的CA数字认证证书(USB KEY)交至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科窗口工作人员(衢州市花园东大道169号五楼),并办理录入信息手续,联系电话:0570-3899063。 4.2企业录入信息时须由交易员本人携带交易员CA数字认证证书(USB KEY)办理。[企业必须进入市监管办招投标企业信息库(入库时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等的原件及复印件)。未入库企业可于2013年3月22日16:00前到市监管办业务处(衢州市花园东大道169号六楼,电话:0570-8757609)办理相关手续]。详情见: http://www.qzztb.net/DataDown/ViewData.asp?DataDownId=20080512100125859 5.报价函的递交 报价函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3月25日9:30时,地点为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显示屏上公告的开标厅,报价函须密封。 6.承包商的确定 (1)承包商在开标前必须自行勘探现场,现场相关协调政策处理由承包商在报价中自行考虑。 (2)在有效报价中按报价从低到高排序,确定3名候选承包商,最低报价为第一候选承包商,次低报价为第二候选承包商,第三低报价的为第三候选承包商。(如果报价相同时,则现场抽签确定)。 (3)报价在审定最高限价380305元(含)以下的为有效报价。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承包商,发包人予以拒绝。 (4)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的确定: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审定预算书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单价×(1-报价下浮率) 报价下浮率=(审定预算价-承包价)÷审定预算价×100% (5)本工程设风险控制价【本工程审定最高限价×85%】,风险控制价依据浙政发〔2009〕22号“关于严格规范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意见”第十条有关规定产生,承包价如低于本工程风险控制价的,应提交低价风险保证金,低价风险保证金额度为承包价净值与风险控制价之差额。 (6)第一候选承包商在2013年4月25日前必须与发包人签订施工合同,并同时提交交易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及低价风险保证金(如有),否则将没收交易保证金,并上报市监管办、招标办备案,同时确定第二候选承包商承包。第二候选承包商接到发包人签订施工合同通知,必须在二日内,与发包人签订施工合同,并同时提交交易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及低价风险保证金(如有),否则将没收交易保证金,并上报市监管办、招标办备案,同时确定第三候选承包商承包。第三候选承包商接到发包人签订施工合同通知,必须在二日内,与发包人签订施工合同,并同时提交交易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及低价风险保证金(如有),否则将没收交易保证金,并上报市监管办、招标办备案,同时重新发布交易信息。 7、合同主要条款 7.1合同价款的调整: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承包。企业应根据交易公告中提供的资料自行核实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项目和数量,并承担投标责任,缺项、漏项、计算错误等由企业自行承担。 如无设计变更或发包人签证的,总价不予调整。如有变更或签证的,按市评审中心审定的预算价编制依据组价,并结合下浮率调整。下浮率=承包价÷审定预算价×100% 7.2付款方式:工程合同签订进场开工后一周内支付合同价10%的备料款,施工期间根据监理签证,并由发包方核实后按月已完成工作量的70%比例支付工程进度款,同时扣除相应比例的备料款。工程全部完工初验合格后支付至全部工程款的80%,备料款同时扣清。待竣工验收符合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并经决算审计后的一个月内支付至审核价的85%。余款15%作为质保金待二年保修期满,工程移交给市园林管理处接养后,凭市城建档案管备案回执、竣工验收资料及资料电子版、决算审核资料、工程移交清单,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7.3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承包人采购的所有设备和材料,发包人明确品牌范围的,承包人应在范围内选择某品牌采购,否则发包人将不予认可,并不予支付此部分工程款,承包人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承包人采购的所有设备和材料,发包人没有明确品牌范围的,承包人应选择具有一定生产规模和市场信誉良好的生产厂家和品牌,所有材料均应有合格证和质保书,并经现场监理及发包人认可后用于工程中。需要检测的材料必须先检测后使用。若使用劣质和未经检测合格的建材施工,一经发现,发包人或监理人有权制止使用,甚至停工、返工。无论发包人或监理人是否发现和制止,由于使用劣质建材施工所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承包人自负。 7.4 承包人在签订合同前需向发包人交纳承包价10%的履约保证金和低价风险保证金(如有),如未交纳,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承包商负责。发包人将从质量履约、工期履约、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履约、项目部到位率履约、民工工资支付到位率履约五方面对承包商进行考核。
附:1、工程量清单 2、报价函 3、项目班子人员组成名单
发包人: 衢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招标代理人:衢州市开成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 : 胡先生 电话: 0570-30443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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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 2013/3/20至 2013/3/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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