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60057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河北 |
工程名称: |
河北石家庄清苑公园(含园林景观及地下人防BOT)施工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清苑公园(含园林景观及地下人防BOT) 建设地点:县城发展街与振兴路的交叉路口西南角; 规模:占地约180余亩,建设内容有园林景观及地下人防工程。 工程概算:预计 5613 万元; 计划工期:1年。 批准文号为:清发改(2011)18号。 资金来源:地上园林景观部分由县财政落实,地下人防部分BOT方式融资。
二、发包范围: 清苑公园(含园林景观及地下人防BOT)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和/及投资经营人,内容包括: 1、地上部分:(县财政落实) 1.1、开放式居民休闲园林景观 1.2、下沉聚会广场、休闲广场、儿童活动中心等居民休闲场所及设施; 1.3、、音乐喷泉、观赏景观桥、亭、亲水平台等; 1.4、现代雕塑、历史文化广场、文化长廊、记忆景墙等。 1.5、占地面积约180亩。 2、地下人防部分:(BOT方式融资) 2.1、地下一层,现浇钢筋混凝土板柱结构,独立桩基础; 2.2、总建筑面积约6851.9平方米。 2.3、占地面积约7319.73平方米。 3、施工总承包和/及投资经营人负责施工和运营项目的筹备、资金筹措、实施、经营管理、维护维修、资产增值管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在合同规定的经营期满后,将该项目及其全部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指定的机构。 4、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整体进行投标,不得对其分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具有法人主体资格,且有独立的营业执照(联合体见下)。 3、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与园林绿化一级及以上资质; 4、本项目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的形式申请。联合体的申请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4.1、只能最多由两个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实体组成; 4.2、联合体须明确牵头人及各方责任,且联合体任何一方不能再与其他人组成另一联合体申请本项目的投标,也不得再单独申请本项目的投标; 4.3、联合体的其中一方可以是满足以上条件1、2、4的投资方,另一方须为满足以上条件3的施工方。也可以是投资兼施工方之间的联合,组成联合体后能够满足上述1、2、3、4全部条件。 4.4、联合体协议必须有明确的责任和义务分工,且所负责的施工范围应与其对应的资质相匹配。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6月13日~2011年6月17日,8:30~11:30,14:30~16:30(北京时间)。 2、报名地点:清苑县招标投标管理中心 二楼招标代理室 地址:清苑县县城中心中街191号(县行政服务中心) 3、报名方式:现场 4、报名需携带的资料: 4.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4.3、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证书复印件; 4.4、园林绿化资质证书复印件; 4.5、外地施工企业应持进冀(进保)手续; 4.6、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4.7、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8、联合体协议书复印件(如是联合体投标)。 以上所有资料将留存备案。同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出示原件核查,否则视为无效报名。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应按分工依据上述要求提供所有成员的相关对应资料。 五、预审文件的获取 1、预审文件的获取方式:有效的报名人。 2、预审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200元整,售后不退。 3、预审文件发售地点:同报名地点。 4、预审文件发售时间:报名同时领取。 六、预审活动实施时间和地点: 1、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1年6月2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2、预审地点/地址:清苑县招标投标管理中心 开标室 七、当合格申请人数量过多时,资格预审最终确定9家合格申请人进行投标。 八、本招标公告内容可同时在以下网址查询: 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hebgc.com/) 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hebeibidding.com.cn/) 九、相关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招标人:清苑县建设局 联系人:李树会 联系电话:13603289231 传真:0312-8176886 Email:lvhuadui@163.com 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和平东路175号西二楼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赵先生 联系电话:0311-89107825,89107830 传真:0311-89107808 3、监督举报电话: 县监察局:0312—7950299 县检察院:0312—8112000 县行政服务中心:0312—5802566 县招标办:0312—8176852 ?1998-2011 |
报名期限: | 2011/6/13至 2011/6/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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