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程招标> 福建长乐市会堂南路二标段(前岱路—会堂二桥)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信息编号: 1601722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福建
工程名称:

福建长乐市会堂南路二标段(前岱路—会堂二桥)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招标编号:环闽招[2013]第018号
开标时间:2013-04-15
所属行业:其它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长乐市园林局
所属地区:福州市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环闽招[2013]第018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乐市会堂南路二标段(前岱路—会堂二桥)绿化工程已由长乐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长发改基[2011]2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长乐市园林局,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长乐市园林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长乐市前岱路—会堂二桥;
2.2.工程建设规模:全长1100米绿地总面积4293.4平方米,发包价为1917914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绿化种植、绿化养护、回填种植土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为准;
2.4.工期要求:总工期 3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无 ;
养护期:1年(100%保活);
2.5.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2.6.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 福建泉建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2.6.2.设计单位: 福建艺景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
2.6.3.代建单位: / ;
2.6.4.监理单位: 待定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三级及以上 (资质类别及等级)资质;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园林绿化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并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职工,且在递交投标文件和本工程施工期间无在建工程;注册地在福州市行政区外的投标人,其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从本企业《在榕施工(园林绿化)企业登记备案手册》的在榕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和执业资格人员中选择;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主办方,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5年内(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5.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法人营业执照经上一年检年度年检合格;注册地在福州市行政区外的投标人还应根据榕园[2012]273号文件规定办理在榕登记备案手续;
3.6.投标人不存在企业法人、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被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的规定建立其违规违法档案的;
3.7.根据《福州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试行)》(榕建筑[2007]92号)的规定,施工企业和项目经理部人员未处在福州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警示期内;
3.8.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
3.9.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0.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 3 月 27 日至 2013 年 4月 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3 时 00 分至 16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公司代表处(地址:长乐市郑和中路190号惠航大厦旁) 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300 元(含图纸、工程量清单等);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采用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的办法 。本招标项目K值为 15 %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即2013年4月15日9时30分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交存项目投标保证金,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肆万元整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3 年 4 月15日 9 时30 分,提交地点为 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职称证、身份证、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收款收据或发票的原件、复印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及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告栏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长乐市园林局;
地址: 长乐市吴航路178号(邮政大楼四层);
电话: 0591-28801535;联系人: 陈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六一北路559号合众阁大厦4层 ,邮编: 350011 ;
电话: 0591-87607683;传真: 0591-83828909;联系人: 小詹。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长乐市支行;
帐户名称:长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帐 号:100751863350010001 。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会堂南路二段绿化投标保证金” 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退保证金办理程序如下:各投标单位在开标递交标书时同时递交①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②退保证金收据加盖公章③汇款单复印件加盖公章(务必与汇入保证金时汇款方账号一致,若在公示期账户变更,还需提供相关证明)于结标后附注工程名称交于招标代理工作人员处。我局工作人员将在收到招标代理公司退还保证金函后的五个工作日内采用批量付款方式退还于各投标人账户。由于各投标单位未及时提供详细准确的账户信息引起的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或错汇的情况,我局概不负任何经济、法律上的责任。
交易中心名称: 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地址: 长乐市郑和中路190号惠航大厦旁 。
报名期限: 2013/3/27201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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