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610308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广东 |
工程名称: |
广东佛山原G325(乐从段)绿化景观改造提升项目(乐从镇兴乐路公交枢纽站绿地景观改造工程)招标 |
工程简介: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原G325(乐从段)绿化景观改造提升项目(乐从镇兴乐路公交枢纽站绿地景观改造工程)已由佛山市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估价为:148万元,工期:50日历天。 公园面积大概约4825 m2,主要内容包括: 一、园建部分:园路、砖砌坐凳、人行道平树池、石桌凳、特色矮景墙、花钵、无障碍坡道、花基、入口景墙、置石树池、斜花槽、排水沟的制造等; 二、绿化部分:种植各类乔木、灌木、色带及草皮,具体品种及规格详见图纸及清单描述;成活养护3个月,保养养护至2014年12月30日,按照《乐从镇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养护考评暂行办法》执行)。 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城市园林绿化叁级以上资质(含叁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 3.3绿化资质企业取得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 3.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广东省风景园林协会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培训证,或具有园林绿化类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具有本单位购买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以投标人所在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或税局)开具的2012年9月-2013年2月共六个月的证明材料为准}。 3.5企业不得有以下情况,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1)被责令停业;(2)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 注: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指不分地域,由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部门发出的正式文件(包括通报、批评、通知以及行政处罚书等)中明确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包括市场准入),且至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截止时间后仍在处罚期内的。 3.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在本工程招标中同时投标。 3.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法
4.1同步资格审查,即在潜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开标之前进行资格审查;(项目负责人审查除外,开标完毕后,招标人当场对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中标候选人的项目负责人资格进行审查,并现场公布审查结果;选取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作为相应的中标候选人)。 4.2招标人在收标后当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人可进行下一阶段----开标的程序;初步完成资格审查后当场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名单;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均可参加开标;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投标人的标书当场退回; 4.3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招标人将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5.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 年 4 月 1 日至2013年 4月 8 日,上午8:30至 12:00,下午2:00至5:30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乐从镇行政服务中心2楼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建设工程招标采购中心报名。地址:乐从镇兴乐路163号。 报名需提交资料: 本项目采用匿名投标,报名不需提交资料。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 年 4月1 日至2013年4月 8日,上午8:30至 12:00,下午2:00至5:30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凭招标文件工本费银行缴费回单在乐从镇行政服务中心2楼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建设工程招标采购中心 领取招标文件。地址:乐从镇兴乐路163号。(注:交费回单只接受以银行出具的存款回单为依据,不接受以其他方式存款的回单。) 6.2 招标文件收费标准: 每份人民币500元。请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用现金形式交到指定账户:户 名:徐素萍,开户银行:顺德农商银行大良金桂分社,账 号:0165-82001935-06。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 年4月15日上午9时30分 ,地点为:乐从镇行政服务中心3楼会议室(地址:乐从镇兴乐路163号)。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投标担保
8.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28000元。 8.2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 10. 其他
10.1因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没有潜在投标人的联系信息,任何关于本次招标项目的修改通知、补充通知,经监督部门备案后,统一在顺德建设工程交易信息网(http://www.sdcin.com.cn)的“镇街公告栏”栏目内和乐从镇人民政府网(http://www.lecong.gov.cn/)“招投标公告”栏目上发布,敬请投标单位自行及时查看; 10.2投标人收标时凭招标文件内的投标邀请函原件递交投标文件,无投标邀请函原件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 10.3在收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必须到达开标会议现场并参与开标会议,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文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检查核对,其他证明文件无效。如果未能提供认可的身份证明文件,招标人将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若企业法定代表人到达现场验明身份并签到后,因特殊原因不能参与开标会议整个过程的,必须由本企业人员持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参加开标会议。若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均无参加开标会议并签名,作弃权投标处理。 10.4本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的权利。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国土城建和水利局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757-28331502 传 真: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 邮 编:528315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聂小姐 电 话:0757-22330608 传 真:0757-22330606 地 址:顺德区广珠路大良路段16-1号 邮 编:528300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建设工程招标采购中心 电 话:0757-28331519 |
报名期限: | 2013/4/1至 2013/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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