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613042 |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
地 区: | 江苏 | |||||||||||||||||||||||||||||||||||||||||||||
工程名称: |
江苏南通市通宁大道景观绿化带慢行系统——彩色混凝土面层工程施工二标段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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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简介: |
1、南通市园林绿化管理处的通宁大道景观绿化带慢行系统——彩色混凝土面层工程施工一、二标段已经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城建资金,现已落实。
2、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通宁大道景观绿化带工程A、B、D、E标。
(2)工程概况规模:通宁大道慢行系统,彩色混凝土面层约22000㎡,总投资约152万元。
(3)计划开、竣工时间: 2013年4月8日至2013年4月28日。
3、本比选工程为一、二标段,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该工程的比选。
4、标段内容以及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5、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后审的必要合格条件(详见比选文件):
(1)接受联合体投标;
(2)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参选人及拟派的项目建造师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项目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建造师的资质等级及业绩满足比选公告要求(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许可证等);
(5)拟派的项目建造师为企业正式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关系、近三个月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或有效证明原件(必须能证明已缴费到近三个月));
(6)拟派的项目建造师不得有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7)资格审查材料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工程进行投标。
6、各投标申请人须于2013年 4月7日14时00分以前将参选文件提交至南通市园林绿化管理处一楼西会议室(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159号),并在2013年4月7 日14时00分开标。逾期送达的参选文件将被拒绝。
7、本工程比选公告、比选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标前答疑、补充通知等资料在南通市园林绿化管理处网站(http://www.ntyllh.com.cn/)“招标管理”中“文件下载”和“通知公告”栏发布,各投标人自行上网查询、下载,所有信息资料在网站上一经公布,视为投标人已知悉并且按要求进行了修改,招标人无需采取其他方式另行通知。当比选文件、比选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网上发出的文件为准。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及责任由参选人自行承担。
8、本工程采取资格后审方式,无需进行网上报名,各参选人须按照比选文件的要求将投标文件提交至南通市园林绿化管理处一楼西会议室(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159号)。逾期送达的参选文件将被拒绝。比选文件等相关费用以进账方式向参选人收取。招标人帐户名:南通市财政局,开户行:工商银行青年路支行,帐号:1111820109000058268,各参选人凭银行确认的入帐凭证原件及复印件(须注明单位名称、工程名称、标段名称)现场提交给招标人,每个标段费用为人民币200 元(以现金进账方式)无论何种原因该费用不予退还。
9、参选人必须按比选文件规定的参选保证金金额在本工程开标前带到开标地点。(资格审查的同时检查参选保证金提交情况,未提交参选保证金的参选单位的参选文件将视为无效参选文件,作废标处理。)
10、本工程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参选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准时参加比选会,如有迟到、缺席或未带身份证者,作自动弃权处理。
本次比选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由比选单位主持,比选人将邀请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市建设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相关部门代表参加。
(一)比选程序
1.首先对技术函进行评审。
2.技术部分评审合格并满足工期和质量要求方可进行商务函评审。
(二)比选方法
本次比选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分办法如下:
总分为100分,其中技术函40分,商务函60分。参选人的总得分=技术函得分+商务函得分。
参选人的得分为各项汇总得分,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得分由高到低依次排名,综合得分第一的参选人将被确定为中选候选人,若得分相同,则将报价低的参选方确定为中标候选人。
1、技术方案得分(满分40分)
技术方案评分表
2、报价得分(60分)
本次比选的有效报价指低于比选人设定的最高限价的报价。
商务函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参选价格最低的有效报价为比选基准价,其价格分为60分。其他参选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参选报价得分=(比选基准价/参选报价)×价格权值×100。
3、本工程一标段最高限价为人民币79.45万元;二标段最高限价为人民币73.85万元,若参选人的参选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则视为无效参选文件处理。
4、若有效参选人只有两家,则比选人可将比选改为竞争性谈判;若有效参选人只有一家,则比选人可将比选改为直接谈判。
11、特别提示:
(3)开标现场参选授权委托人必须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以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是法定代表人前来则需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并亲自递交参选文件,否则投标文件将可能被拒绝接收;
(4)未按比选文件要求提交参选保证金和比选文件等相关费用的其参选文件均不予接受;
(5)比选公告系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比选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建设单位:南通市园林绿化管理处
比选人:无锡市园林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山水环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靖江市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浙江天堂市政景观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开标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工农南路159号
联系人: 电话:0513-85010218
传真:0513-85010181
邮编:226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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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 2013/4/2至 2013/4/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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