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港雅居(滨河)一期住宅园林景观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西港雅居(滨河)一期住宅园林景观工程施工项目已由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以灵发改【2010】32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宁夏机场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西部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招标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西港雅居(滨河)一期住宅园林景观工程施工
2.2招标编号:NXITC130301G007
2.3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2.4建设地点:灵武市临河镇临河村滨河大道东侧的西港雅居(滨河)住宅项目地
2.5计划工期:60日历天,计划竣工日期2013年7月2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三级以上(含三级)企业资质证书。
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园林绿化施工二级以上(含二级)项目经理证书或国家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如为建造师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负责其他在建工程。
3.3在同行业中有较好信誉,2010年4月1日至2013年3月31日未因安全、质量等问题受到政府主管部门的处罚,无不良记录,并在资金、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请投标人于2013年4月7日至2013年4月11日(截止于2013年4月11日23时59分)通过宁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nxzb.com.cn)上传报名资料进行投标报名。
4.2报名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园林绿化施工项目经理证书或建造师资质证书(注册证、执业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等)、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近半年以上投标人为委托代理人缴纳社保的证明(投标人注册地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缴费凭证)等资料。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3年4月11日至2013年4月15日(截止于2013年4月15日23时59分)通过宁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nxzb.com.cn)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同时在宁夏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二楼招标一部(银川市进宁北街86号)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5月2日14时30分,地点为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银川市北京中路51号)五楼开标厅。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宁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进宁北街86号
联 系 人:杨兴民、赵文章
电 话:0951-5031420、5058217
传 真:0951-5031420
电 子 邮箱:nxzb5058217@126.com
邮 编:750001
开 户 银行:宁夏银行湖滨支行
账 号:24000140900006650
2013年4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