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62560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福建 |
工程名称: |
福建长乐香江公园景观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招标编号:FJTC-2011-030 本招标项目长乐香江公园景观绿化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长乐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长发改基[2011]73、74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乐市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资金来源),招标人为长乐市建设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方式)招标。 2.1. 建设地点: 长乐市香江路、香江公园 ; 2.2. 工程建设规模:公园占地总面积为平方米,其中绿化占地面积为平方米,工程投资约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长乐市香江路行道树、香江公园的硬景和绿化工程,包括公园的广场、庭院、道路、排水工程,以及绿化(含现有植物保留与保护)、保养工程;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个日历天,绿化养护期为一年;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 ; 2.6.2.设计单位:浙江红欣园林艺术有限公司 ; 2.6.3.代建单位: ; 2.6.4.监理单位: 。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城市园林绿化及以上(资质类别及等级)资质,且为在福建省注册登记的独立企业法人;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执业资格)或具有园林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并为投标人本企业在岗人员,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主办方,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5年内(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___; 3.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投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同时投标人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 3.7.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月 9 日至2011年月 1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地址:长乐市建设路24号(原电信局大楼院内二楼))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元,售后不退。招标图纸每份售价元。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1年月 24 日9时30分;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银行电汇或转账;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月 24 日9时30分,提交地点为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fzztb.org)、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和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公布栏(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招标人: 长乐市建设局 ;地址: 长乐市建设路24号 ,邮编: 350200 ;电话: 0591-28801535 传真: ;联系人: 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69号天骜大厦14层,邮编:350001;电话:0591-87513248传真:0591-87513248;联系人: 林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开户名称: 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中信银行福州乌山支行;帐 号:7341510182600091221。交易中心名称: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地址:长乐市建设路24号(原电信局大楼院内二楼)。 |
报名期限: | 2011/6/9至 2011/6/1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