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南新区建成区道路绿化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一、城南新区建成区道路绿化提升工程已经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盐发改审[2011]72号),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报名。 二、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参加本工程投标的申请人须进行网上注册后方可参加该工程的投标。 四、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城南新区建成区道路绿化提升工程 2、工程地点: 新都路南、盐渎路北、西环路东、串场河西 3、工程规模: 投资额约300万元。 4、质量标准:国家“合格”标准,绿化工程苗木栽植应符合绿化规范,一年后苗木成活率98%,二年后成活率达100%。 5、要求工期: 1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3 年4月,养护期三年。 五、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本招标工程为一个标段,主要招标内容为城南新区建成区道路绿化提升工程的施工及养护,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同时招标人保留对工程量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六、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2、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园林绿化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所学专业为园林绿化类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园林绿化类相关专业指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园艺、景观、植物、环境艺术等专业,所学专业以学历证书为准)。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 3、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授权委托人、投标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投标申请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含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不少于3人】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及2012年10月—2013年3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原件(注明缴费起止时间)及上述人员个人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本单位近期缴费清单。事业单位不需提供上述材料,但需提供该单位及项目组成员事业性质证明原件。 4、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5、投标报名人有不良行为的,在公示期内,招标人拒绝其投标报名。 七、本项目招标人将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办法确定合格投标人。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与报名不一致的、投标人单位名称变更的,开标前需经招标人同意并办理变更手续,否则作无效标书处理。 八、本项目评标定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具体评标办法详见附件)。 九、本工程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诚信保证金(含投标保证金,下同),数额为人民币 壹拾伍 万元整。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将投标诚信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帐户(收款单位: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建设银行盐城迎宾支行;账号:32001735136059966999,联系电话:0515-88587321),投标诚信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投标诚信保证金汇出单位应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完全一致。 诚信保证金须凭汇出证明原件、银行基本账户许可证原件或经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验的银行基本账户许可证复印件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诚信保证金收据,开标时投标人将诚信保证金收据交工作人员核验,否则视为投标人未缴纳诚信保证金。 诚信保证金退还方式:非中标候选人的诚信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退还;非中标人的中标候选人的诚信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退还;中标人的诚信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仍存于原招标交易机构账户,接受市招办和专业招标办监督。中标人诚信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且中标单位进场施工后,凭招标人出具的工程建设项目履约情况反馈表和施工进度情况说明,经专业招办备案后,按施工进度给投标人分期办理相应比例的诚信保证金退还手续。中标项目竣工验收前,退还诚信保证金总额的90%,其余10%竣工验收通过后予以退还。 十、投标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投标申请人须登入http://218.92.169.146/ychy进行网上报名注册,逾时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本公告网上报名时间自“2013年 4 月 8 日 17:30 时至2013年 4 月 15 日17:00时”(如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入库,将导致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由此引起的责任自负)。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3年 4 月9 日 15:00时至2013年 4 月 16日 17:00 时”。已完成网上报名注册的投标申请人凭已完成网上报名注册的打印回执单及购买人的身份证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盐城市鹿鸣路6号三楼)招标文件发售窗口购买。(联系电话:515-88197300) 十一、申请人除不可抗力情况外,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同时不予退还其诚信保证金。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十二、投标申请人如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十三、本工程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四、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投诉电话: 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电话:0515-88197118。 盐城市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电话:0515-88587313。 招标人(公章):盐城市城南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范锋 联系电话:0515-86660096 联系地址:城南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512室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王立冈 联系电话:13605101815 联系地址:盐城市毓龙路毓龙大厦7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