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629259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广东 |
工程名称: |
广东阳山县县城一河两岸苗木采购和种植及各路段缺失树木种植项目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清远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阳山县规划市政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内容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0658-1301SZTCG071 二、项目名称:阳山县县城一河两岸苗木采购和种植及各路段缺失树木种植项目 三、采购预算 3.1、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柒拾壹万柒仟伍佰捌拾贰元伍角伍分 (¥717,582.55元)。 3.2、本项目暂列金额为人民币:伍万叁仟陆佰元零肆角壹分(¥53,600.41元)。 3.3、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为人民币:肆仟肆佰壹拾陆元肆角伍分(¥4,416.45元),该项费用不参与报价,且不包含在本项目采购预算中。 四、采购信息 4.1、内容:苗木采购和种植、移植。 4.2、数量:1项。 4.3、完工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 4.4、养护期:项目种植完毕,并在采购人组织初步经验收合格之日起3个月。 4.5、验收要求: 4.5.1、项目种植完毕,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要求初步验收的书面报告,采购人组织对本项目的初步验收。 4.5.2、3个月的养护期结束后,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要求最终验收的书面报告,采购人组织对本项目的最终验收,苗木成活率必须达到100%。 4.5.3、本项目的结算价格以阳山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的审核结果为准。 4.6、付款方式: 4.6.1、所有苗木种植完成,并经采购人组织初步验收合格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支付项目结算价的50%; 4.6.2、养护期结束后,并经采购人组织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3个月内按照项目结算价一次性无息结清; 4.6.3、采购人收到中标人有效的发票,并验收合格后向采购主管部门申请划拨,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内向采购主管部门递交划拨申请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具体划拨时间按采购主管部门的划拨程序执行。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5.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至(六)款的规定: 5.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2、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明表(证明表内容须包含人员姓名、单位参保险种等内容)原件,或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社会保险登记证号、有效期内的查验授权码、核查网址和专用章等)。【注:社保证明的开具时间为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且参保时间须为2013年1月份或之后。】 5.3、提供供应商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原件。【自开具之日起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若供应商自成立之日起不足三年的,则开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开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证明。(注:开具时间为项目采购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5.4、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三级或以上资质。 5.5、若投标人为外来园林绿化企业(外来园林绿化企业指取得园林绿化企业二级或以上资质、未在清远市工商行政注册登记的已进入或申请进入清远市行政区域内进行园林绿化施工、养护等工作的园林绿化企业)的,须提供清远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出具的外来园林绿化企业在清远经营的年度备案登记证。 5.6、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六、公示期 6.1、本项目公示五个工作日(2013年4月8日至2013年4月12日)。 6.2、公示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及清远市政府采购网(www.qycg.gov.cn)。 七、报名登记及领取招标文件信息 7.1、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3年4月8日至2013年4月12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业务部报名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整,售后不退。有意向的投标人可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获取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 7.2、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投标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交原件核对无误后办理报名登记: 7.2.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7.2.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7.2.3、税务登记证; 7.2.4、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三级或以上资质证; 7.2.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供应商为非法人企业的,须提供负责人的证明资料,下同。)和法定代表人授权报名人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7.2.6、若投标人为外来园林绿化企业的,须提供清远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出具的外来园林绿化企业在清远经营的年度备案登记证。 八、接收投标文件信息 8.1、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3年4月28日15时正。(注: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8.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室。 九、开标信息 9.1、开标时间:2013年4月28日15时正。 9.2、开标地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室。 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0.1、联系人:曾思广。 10.2、电话:0763-3382025。 10.3、传真:0763-3380185。 10.4、地址:清远市新城二号区连江路13号商业大厦8楼。 十一、采购人信息 11.1、联系人:李先生。 11.2、电话:0763-7883428。 11.3、传真:0763-7883428; 11.4、地址:阳山县阳城大街113号。 十二、投标保证金信息 12.1、投标人须于2013年4月19日17时30分之前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人民币柒仟元整(¥7,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须由投标人单位帐户汇入,且以到达指定帐户的时间为准),具体金额如下: 12.2、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如下: 12.2.1、户名:清远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 12.2.2、开户银行:清远市工商银行连江支行 12.2.3、帐号:2018020229200206544 注:1、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2、采购需求书详见招标文件中相关的内容。 |
报名期限: | 2013/4/8至 2013/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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