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63954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河南 |
工程名称: |
河南修武县宁城公园二期景观工程施工三次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修武县宁城公园二期景观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修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财政资金,招标人为修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修武县云台大道北段东侧宁城一期至滨河公园 2.2 建设规模:修武县宁城公园二期景观工程包括公园管理处1469.48㎡、西门管理处373.64㎡、服务建筑442.10㎡、码头管理建筑233.3㎡、服务建筑(文化交流展示)518.24㎡、公厕一、二各113.60㎡、公厕三117.18㎡、重檐景观亭一座。 2.3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 修武县宁城公园二期景观工程包括公园管理处、西门管理处、服务建筑、码头管理建筑、公厕工程、重檐景观亭等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注册资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且年检合格; 3.2 投标人应具有园林古建筑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较强的经济技术实力、良好的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 3.3 投标人项目经理或建造师必须是相应专业贰级及以上资质; 3.4 投标人应具有类似项目业绩。 4、报名时间: 2011年6月9日至2011年6月15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8:00时(北京时间);逾期不再接受报名;地点:修武县建设工程招标办公室。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6月9日至2011年6月15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8:00时(节假日除外),在修武县建设工程招标办公室持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份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100000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8、报名须知 8.1 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项目经理证或建造师、两个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合同。以上资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各一套。 8.2 投标人应在开标时提供由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开标时外地企业须提供入县备案证明。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修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修武县竹林大道98号 联 系 人:薛先生 电 话:0391-7183386 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紫荆山路与商城路交叉口裕鸿国际A座25楼2510室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371-65528291 电子邮件:WX65528291@163.com 网 址:www.hnwxzb.com |
报名期限: | 2011/6/9至 2011/6/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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