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639752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吉林 |
工程名称: |
吉林长春市南湖街道湖东社区及二二八社区景观改造工程一标段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1、吉林省盛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春市朝阳区园林管理处委托,对南湖街道湖东社区及二二八社区景观改造工程进行招标代理,该项目已由长春市朝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批准,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 2、本次招标的工程概况如下: 2.1标段划分: 一标段:南湖街道湖东社区景观改造工程 二标段:二二八社区景观改造工程 2.2工程地点: 一标段:长春市朝阳区繁荣路与南湖新村中街交汇处南湖街道湖东社区 二标段:长春市朝阳区繁荣路柏翠园南侧二二八社区 2.3工期要求:2013年5月1日至2013年6月5日 2.4招标范围:见招标文件清单 2.5资金来源:区级财政绿化专项经费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上述二个招标工程项目(标段)的投标。 4、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城市园林绿化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5、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6、投标申请人于2013年4月15日到2013年4月19日每天8:30-16:00(节假日休息),到吉林省盛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项目经理职称证书 (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被授权人身份证 (6)外省施工企业需按照吉建管【2011】32号文件规定在吉林省设立子公司的证明。 7、招标文件每套5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如需图纸,投标人需交纳图纸押金人民币 500 元,当投标人退还全部图纸时,该押金将同时退还给投标人(不计利息)。 8、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每标段人民币2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9、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4月26日,地点为长春市新民大街1381号电子检验院三楼会议室。 招标人:长春市朝阳区园林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盛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新民大街1381号电子检验院420室 联系人:李丹 联系电话:0431-85677628 13174478558 |
报名期限: | 2013/4/15至 2013/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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