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641491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江苏 |
工程名称: |
江苏南京市高新区浦东北路和南苑路景观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标段编号: NGX130005-02SG 南京高新技术经济开发总公司建设项目高新区浦东北路和南苑路景观绿化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高管建字【2013】13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500.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0.00万元;其他政府性资金:5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江苏苏亚金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高新区浦东北路和南苑路景观绿化工程 2、工程地点:高新区浦东北路和南苑路 3、工程类型:较大工程 4、建设内容:园林绿化古建筑工程; 5、结构类型:其他 6、工期要求:30日历天 7、工程合同估算价:500.00万元 8、招标内容:园林绿化工程;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高新区浦东北路绿化面积13000平方米,南苑路绿化面积16000平方米,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内容; 10、工程规模:园林绿化面积:29000 m2。 三、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含)以上。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无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方法: 投标申请人可登录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njcein.com.cn)报名。 本公告发布之日即网上投标报名的时间:即日至开标前止。 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必须完全一致,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为: 300元 五、资格审查方法: 1、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按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中规定的必选条件加可选条件作为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 其中必选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许可证; (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中可选条件为: (1)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以上所指项目经理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201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项目经理在该企业施工过单项合同价在400万元及以上景观绿化工程;(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否则视为未提供) 3、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本工程将邀请所有参加报名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4、资格后审的审查: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符合并提供承诺书);(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符合并提供承诺书);(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符合并提供承诺书);(4)企业资质:专业承包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含)以上;(5)项目负责人:①中级职称(含)及以上②具有5年以上园林绿化工作经验证明原件(以单位出具证明为准);(6)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符合并提供承诺书);(7)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以证书为准),若投标申请人资质证书中只有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一项资质的,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无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8)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并且已经在监管部门办理销号手续(符合并提供承诺书);(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10)没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提供承诺书);(11) 没有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提供承诺书);(12)以上所指项目经理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201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项目经理在该企业施工过单项合同价在400万元及以上景观绿化工程;(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否则视为未提供)。 六、评标细则: 七、投标报价评审方法: 使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并且使用苏建招[2010]333号所规定的投标报价评审方法一:设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若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为7家或7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则:招标最低控制价C=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C值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形都将不改变C值的结果。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八、其他: 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按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政府投资工程需用网上招投标,招标文件发售、报名均采用网络方式,投标人需在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企业加密锁,登陆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上交易平台报名,并且下载招标文件。之后用相应的软件制作、加密、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上交易平台;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将涉及资格审查材料原件、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到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扫描并上传至网上交易平台, 3、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和职称证书、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证明原件(2012年10月至2013年3月社保机构出具的缴费证明)参加开标会,开标时当场核对其有效身份原件和职称证书、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原件,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未能到达开标现场和提供不了有效身份证明、职称证书、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证明原件的,则拒绝其投标,标书退回; 4、授权委托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社保缴费证明原件(2012年10月至2013年3月社保机构出具的缴费证明),未能到达开标现场和提供不了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社保缴费证明原件,则拒绝其投标,标书退回; 5、本项目执行宁政发【2009】49号文第二十三条规定: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履约担保制度。担保金额为承发包合同总价的10%。中标人应当在签订合同前向发包人提交履约担保(银行保函),工程完工后无息返还。 6、本项目执行苏建招【2009】140号文第十条规定:若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低5%以上,则中标人还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按照中标价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之差向招标人另行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银行保函),工程完工后无息返还。 7、本工程如设最高限价,将于投标截止日前15日书面告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8、项目负责人要求: ①中级职称(含)及以上②具有5年以上园林绿化工作经验证明原件(以单位出具证明为准)。 九、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十一、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3年4月15日15时14分到 2013年4月22日15时14分为止 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招标人:南京高新技术经济开发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苏亚金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代理机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北路105-6号中环国际广场23楼2302室 招标人邮编: 代理机构邮编:210009 招标人传真: 代理机构传真:025-83231712 招标人联系人: 代理机构联系人:卢俊 杨晨 招标人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5-83231712 18913984699 13851605436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61662578@qq.com |
报名期限: | 2013/4/15至 2013/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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