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645358 |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
地 区: | 江苏 | ||||||||||||||||||||||||||||||||||||||||||||||||||||||
工程名称: |
江苏泗洪县嵩山南路至湿地大道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
||||||||||||||||||||||||||||||||||||||||||||||||||||||
工程简介: |
项目编号:SHX201304209 泗洪县嵩山南路至湿地大道绿化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 县财政拨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 团结河路(嵩山南路至人民南路、人民南路至湿地大道段) 1.2工程规模: 项目总投资约180万元 1.3工 期: 15日历天 1.4质量要求: 合 格 1.5双方约定的工程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的70%,第二年经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的的90%,余款经终验审计后付清,管养期为两周年,管养期内按照宿迁市园林绿化二级管养标准执行且甲方有权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按合同规定对乙方的罚款和相应管养费用 1.6本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招标内容:泗洪县嵩山南路至湿地大道绿化工程 该工程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团结河路(嵩山南路至人民南路、人民南路至湿地大道段)栽植枫杨,胸径10cm,共386棵。高杆女贞,胸径15cm,共695棵。造价约180万元 2.资格审查方法: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3.评标方法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具体评标细则附后。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小型项目管理师或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或园林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资格。 4.3投标人具备泗洪县招投标市场准入资格;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必须足额缴纳年度保证金,本工程投标单位应在投标截止前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所有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日前交纳,本工程需缴纳20万元诚信保证金。否则按废标处理。) 4.3.1 年度投标保证金 年度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帐支票(同城)、电汇(异地)、网上银行支付。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帐户缴纳。现金及其它缴款方式一律无效。 户名一:泗洪县财政局 1.开户行:泗洪县建行泗洲大街分理处;账号:32001777442052259821 户名二:泗洪县财政局国库股 2.开户行: 泗洪工商银行营业部;帐号:1116050119000054869 4.4其他条件: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具备泗洪县招标投标市场准入资格;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5.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5.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5.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4.5.5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4.5.6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能够提供本单位近半年内为其办理的社会养老保险凭证。 4.5.7本工程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4.5.8企业必须取得泗洪县招标投标市场准入证(具体申报条件和办法请登录www.shzbtb.com.cn “资料下载”栏目查询,联系电话:0527-89889050); 4.5.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报名要求:本工程采用 网上报名 5.1、采用 网上 报名方式,投标申请人请于2013年4月17日至 2013年4月23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登陆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shxzbtb.com.cn)进行网上报名。 5.2、投标申请人网上报名须具有宿迁市加密锁(即电子招标投标CA证书和电子签章),未办理的,请查阅宿迁市招标投标网(www.sqzbtb.com)“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咨询电话:052786225698。 6.招标文件领取方式及费用 6.1、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咨询方式:国泰新点软件公司王超,咨询电话:0512-58173200,15850923059。投标人于2013年4月17日至 2013年4月23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登陆泗洪县招标投网(http://www.shxzbtb.com.cn)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6.2、购买招标文件后不投标的,应当至少于开标前3天告知招标人(招标代理),未按规定告知或非不可抗力原因不参加投标的,将被记不良行为一次并予以公示,公告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7.招标人:泗洪县水利局 地址:泗洪县水务局 联系人:陈闯 电话:0527-86228925 邮编:223900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志远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泗洪县缔景花园29号楼1104室 联系人:庄敏 联系电话:0527-86225698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1、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经评审的不低于成本的投标报价从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经评审报价相同的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自行确定中标人。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评标委员会审查每一个投标文件,根据初步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对照废标条款,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即作废标处理。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评评审标准表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投标人不能说明理由又拒不提供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该项评审因素不符合评审标准作废标处理。招标人需要投标人提供原件以备核验的,应在评标办法前附表明示。
2.2详细评审标准
以低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投标人为7家及以上时应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初步评审期间被判定为无效投标或废标的投标人不计入投标人数,投标报价不参与计算平均值。)的 93 %作为作为投标最低控制价(投标最低控制价经一次计算确定后不得调整),低于投标最低控制价的视同低于成本,作废标处理。
2.3评标结果
|
||||||||||||||||||||||||||||||||||||||||||||||||||||||
报名期限: | 2013/4/17至 2013/4/23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