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645726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福建 |
工程名称: |
福建尤溪国有林场场区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尤溪国有林场场区绿化工程 已由 福建省国有林场管理局 以闽林场局[2013] 2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尤溪国有林场,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招标人为福建省尤溪国有林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 设地 点: 尤溪县城关镇七五路 ; 2.2. 工程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4800平方米,投资规模约114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尤溪国有林场场区绿化工程施工,招标范围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60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福建省内年度年检合格有效的城市园林绿化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不分主、增项差别)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1.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市政(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取得临时执业资格证书的建造师,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若有变更以建设行政主管变更记录为准)且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 3.2.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4.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5.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3.6. 根据尤检会[2013]1号《关于印发〈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精神,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拒绝经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由中标人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单》到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若本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经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有行贿犯罪记录,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4月16日至 2013年4月20日(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每天上午 8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3 时00分至 5时 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尤溪县城关七五路64-1号) 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工程预算书、电子文本等)每份售价200元,图纸另售,不单独出售,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采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2013年4月26日17:00前汇达指定银行账户;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帐或电汇(投标保证金须从企业基本存款帐户汇出)于2013年4月26日17:00前汇入指定银行帐户,并在汇款凭证上清楚标明“尤溪国有林场场区绿化工程投标保证金”。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20000.00元)。 6.4.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00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3年4月28日 15 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 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交易大厅(尤溪县城关七五路64-1号,原建筑设计院)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持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投标保证金发票复印件、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有关银行汇款单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提供原件核验)。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尤溪国有林场 ; 地址:尤溪县城关镇 ,邮编: 365100 ; 联系人:肖女士,联系电话:13960522296。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_; 电话: 18659885319 传真: 0598-8893388 联系人: 陈有建 。 投标保证金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 帐户名称: 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帐 号: 185010100100018117; 交易中心名称: 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 址: 尤溪县城关七五路64-1号 ;联系电话:6305198 |
报名期限: | 2013/4/17至 2013/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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